tp钱包下载地址|中国承认比特币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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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2 15:52:00

比特币作为数字货币在中国上海获得法律认可 - 知乎

比特币作为数字货币在中国上海获得法律认可 - 知乎切换模式写文章登录/注册比特币作为数字货币在中国上海获得法律认可区块king比特币作为数字货币在中国上海获得法律认可九月,另一家中国法院发布了类似报告,承认加密货币是受法律保护的虚拟财产。据报道,中国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 承认 比特币作为一种独特且不可复制的数字资产,同时承认其稀缺性和内在价值。中国法院9月25日发布了一份讨论互联网技术发展的报告。报告称,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以其独特性和不可复制性脱颖而出。报告指出,在众多数字货币中,比特币与其他数字资产不同且独特。该报告还阐明了比特币的一些独特属性,包括其稀缺性和财产属性。报告指出,比特币具有可扩展性、易于流通、存储和支付等关键货币特征。尽管比特币具有去中心化的性质并且缺乏中央权威管理,但它仍然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使用。最新的司法报告承认比特币及其作为资产类别的属性,这使比特币和其他数字货币在中国更具合法性。尽管中国全面禁止加密货币,但将比特币定义为个人财产的法律论点受到了中国当地法院的广泛关注。尽管中国政府对比特币持敌对态度,但上海一家主要法院的最新认可还是出现了。中国于 2021 年全面禁止包括比特币挖矿在内的所有形式的加密货币活动。不过,中国的一些法院已承认比特币和其他数字资产为受法律保护的合法财产。发布于 2023-09-27 16:18・IP 属地广东数字货币数字货币钱包比特币 (Bitcoin)​赞同​​添加评论​分享​喜欢​收藏​申请

在中国持有比特币合法吗? - 知乎

在中国持有比特币合法吗? - 知乎切换模式写文章登录/注册在中国持有比特币合法吗?陈雷先说结论:持有比特币是合法的。本文从法律文件和司法实践两个方面,对持有比特币的合法性进行了论证。法律文件2013年12月3日,人民银行、工信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了第289号文件,即《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在第一条,正确认识比特币的属性中写道:从性质上看,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这句话有两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说,在中国法定货币只有人民币,比特币不是法定货币,不应当作为一种货币在市场上流通。第二层意识是说,比特币虽然不是货币,不能当做货币流通。但它是一种虚拟商品,可以把它当做一种商品来流通。就像股票、债券等商品一样,任何人都可以持有,可以买卖。此后无论是中央的文件,还是我国的法律、行政法规都没有禁止公民持有比特币。也就是说,持有比特币是合法的。《通知》第五条,加强对社会公众货币知识的教育及投资风险提示中写道:各部门和金融机构、支付机构在日常工作中应当正确使用货币概念,注重加强对社会公众货币知识的教育,将正确认识货币、正确看待虚拟商品和虚拟货币、理性投资、合理控制投资风险、维护自身财产安全等观念纳入金融知识普及活动的内容,引导社会公众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投资比特币这种虚拟货币是有风险的,需要理性投资、合理控制自己的投资风险。总结一下就是,你可以买卖并持有比特币,但是风险自担。这和投资股市一样,你可以任意买卖任何上市的股票,但是请自担风险。比特币的司法实践2020年5月6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涉及比特币的上诉案。在这起案件中,四名犯罪嫌疑人严冬、吕芳、张飞、傅云(马来西亚国籍)通过殴打、威胁等手段,强制受害人皮特、王晓丽将18.88个比特币、6,466个天空币转账到自己的账户。皮特、王晓丽将严冬等人告上法庭,请求返还比特币及天空币。一审法院判决严冬等四人共同返还皮特、王晓丽比特币18.88个、天空币6,466个,若不能返还,则根据加密货币行情网站http://CoinMarketCap.com 2018年6月12日公布的比特币、天空币交易收盘价及当日美元牌价,比特币按每个42,206.75元、天空币按每个80.34元赔偿。严冬等四人不服,选择了上诉。在二审中,皮特、王晓丽自愿放弃追索天空币,但坚持追索比特币。二审法院对一审判决中天空币的相关内容予以相应变更,其他判决内容予以维持,严冬等四人要按照每个比特币42,206.75的价格赔偿皮特、王晓丽夫妇。这个案件的意义在于:承认了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属于财产的范畴,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结论比特币作为一种虚拟商品,属于个人财产的一部分,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任何人都可以买卖和持有比特币,但是相应的风险需要自行承担。特别说明: 本文只是在论证持有比特币的合法性,不能作为投资比特币的依据。发布于 2020-09-27 10:39虚拟货币数字货币比特币 (Bitcoin)​赞同 9​​添加评论​分享​喜欢​收藏​申请

比特币(加密数字货币)_百度百科

加密数字货币)_百度百科 网页新闻贴吧知道网盘图片视频地图文库资讯采购百科百度首页登录注册进入词条全站搜索帮助首页秒懂百科特色百科知识专题加入百科百科团队权威合作下载百科APP个人中心比特币是一个多义词,请在下列义项上选择浏览(共4个义项)展开添加义项比特币播报讨论上传视频加密数字货币收藏查看我的收藏0有用+10比特币(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聪在2008年11月1日提出,并于2009年1月3日正式诞生。根据中本聪的思路设计发布的开源软件以及建构其上的P2P网络。比特币是一种P2P形式的数字货币 [42]。比特币的交易记录公开透明 [40]。点对点的传输意味着一个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统。与大多数货币不同,比特币不依靠特定货币机构发行,它依据特定算法,通过大量的计算产生,比特币经济使用整个P2P网络中众多节点构成的分布式数据库来确认并记录所有的交易行为,并使用密码学的设计来确保货币流通各个环节安全性。P2P的去中心化特性与算法本身可以确保无法通过大量制造比特币来人为操控币值。基于密码学的设计可以使比特币只能被真实的拥有者转移或支付。这同样确保了货币所有权与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币其总数量有限,该货币系统曾在4年内只有不超过1050万个,之后的总数量将被永久限制在2100万个。 [42]2024年3月5日,比特币触及68000美元,续刷2021年11月以来新高。 [107]3月8日晚间,比特币向上突破70000美元/枚,创历史新高。 [109]3月11日,比特币站上71000美元/枚,日内涨2.25%。 [110]最新新闻比特币站上71000美元/枚19小时前3月11日,比特币站上71000美元/枚,日内涨2.25%。...详情中文名比特币外文名Bitcoin种    类加密数字货币、虚拟资产 [83]流通平台网络创始人中本聪缩    写BTC诞生时间2009年1月3日总    量2100万个 [7]最小单位“聪”(satoshi),1聪=0.00000001BTC [8]共识机制POW工作量证明底层技术区块链 [39]特    点总量有限、发行与交易去中心化、交易记录公开透明 [39]目录1发展历程2货币交易▪购买方法▪交易方式▪消费方式▪支付案例3创始人物4产生原理5货币特征6应用7法律现状8各方声音9危害风险10法定货币国家11比特币城市12慈善活动13多方监管▪中国▪美国▪韩国▪法国▪日本▪卢森堡发展历程播报编辑比特币(3张)2008年爆发全球金融危机,同年11月1日,一个自称中本聪(Satoshi Nakamoto)的人在P2P foundation网站上发布了比特币白皮书《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陈述了他对电子货币的新设想——比特币就此面世。2009年1月3日,比特币创世区块诞生。和法定货币相比,比特币没有一个集中的发行方,而是由网络节点的计算生成,谁都有可能参与制造比特币,而且可以全世界流通,可以在任意一台接入互联网的电脑上买卖,不管身处何方,任何人都可以挖掘、购买、出售或收取比特币,并且在交易过程中外人无法辨认用户身份信息。2009年1月5日,不受央行和任何金融机构控制的比特币诞生。比特币是一种数字货币,由计算机生成的一串串复杂代码组成,新比特币通过预设的程序制造。每当比特币进入主流媒体的视野时,主流媒体总会请一些主流经济学家分析一下比特币。早先,这些分析总是集中在比特币是不是骗局。而现如今的分析总是集中在比特币能否成为未来的主流货币。而这其中争论的焦点又往往集中在比特币的通缩特性上。不少比特币玩家是被比特币的不能随意增发所吸引的。和比特币玩家的态度截然相反,经济学家们对比特币2100万固定总量的态度两极分化。凯恩斯学派的经济学家们认为政府应该积极调控货币总量,用货币政策的松紧来为经济适时的加油或者刹车。因此,他们认为比特币固定总量货币牺牲了可调控性,而且更糟糕的是将不可避免地导致通货紧缩,进而伤害整体经济。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家们的观点却截然相反,他们认为政府对货币的干预越少越好,货币总量的固定导致的通缩并没什么大不了的,甚至是社会进步的标志。比特币网络通过“挖矿”来生成新的比特币。所谓“挖矿”实质上是用计算机解决一项复杂的数学问题,来保证比特币网络分布式记账系统的一致性。比特币网络会自动调整数学问题的难度,让整个网络约每10分钟得到一个合格答案。随后比特币网络会新生成一定量的比特币作为区块奖励,奖励获得答案的人。2009年,比特币诞生的时候,区块奖励是50个比特币。诞生10分钟后,第一批50个比特币生成了,而此时的货币总量就是50。随后比特币就以约每10分钟50个的速度增长。当总量达到1050万时(2100万的50%),区块奖励减半为25个。当总量达到1575万(新产出525万,即1050的50%)时,区块奖励再减半为12.5个。该货币系统曾在4年内只有不超过1050万个,之后的总数量将被永久限制在约2100万个。 [7]比特币是一种虚拟货币,数量有限,但是可以用来套现:可以兑换成大多数国家的货币。你可以使用比特币购买一些虚拟的物品,比如网络游戏当中的衣服、帽子、装备等,只要有人接受,你也可以使用比特币购买现实生活当中的物品。2014年2月25日,“比特币中国”的比特币开盘价格为3562.41元,截至下午4点40分,价格已下跌至3185元,跌幅逾10%。根据该平台的历史行情数据显示,在2014年1月27日,1比特币还能兑换5032元人民币。这意味着,该平台上不到一个月,比特币价格已下跌了36.7%。同年9月9日,美国电商巨头eBay宣布,该公司旗下支付处理子公司Braintree将开始接受比特币支付。该公司已与比特币交易平台Coinbase达成合作,开始接受这种相对较新的支付手段。虽然eBay市场交易平台和PayPal业务还不接受比特币支付,但旅行房屋租赁社区Airbnb和租车服务Uber等Braintree客户将可开始接受这种虚拟货币。Braintree的主要业务是面向企业提供支付处理软件,该公司在2013年被eBay以大约8亿美元的价格收购。2017年1月22日晚间,火币网、比特币中国与OKCoin币行相继在各自官网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抑制投机,防止价格剧烈波动,各平台将于1月24日中午12:00起开始收取交易服务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0.2%固定费率收取,且主动成交和被动成交费率一致。 [9]5月5日,OKCoin币行网的最新数据显示,比特币的价格刚刚再度刷新历史,截止发稿前最高触及9222元人民币高位。1月24日中午12:00起,中国三大比特币平台正式开始收取交易费。9月4日,央行等七部委发公告称中国禁止虚拟货币交易。同年12月17日,比特币达到历史最高价19850美元。2018年11月25日,比特币跌破4000美元大关,后稳定在3000多美元。 [10]11月19日,加密货币恢复跌势,比特币自2017年10月以来首次下探5000美元大关,原因是之前BCH出现硬分叉,且监管部门对首次代币发行(ICO)加强了审查。 [10]11月21日凌晨4点半,coinbase平台比特币报价跌破4100美元,创下了13个月以来的新低。2019年4月,比特币再次突破5000美元大关,创年内新高。5月12日,比特币近八个月来首次突破7000美元。 [11]5月14日,据coinmarketcap报价显示,比特币站上8000美元,24小时内上涨14.68%。 [12]6月22日 ,比特币价格突破10000美元大关。比特币价格在10200左右震荡,24小时涨幅近7%。 [13]6月26日,比特币价格一举突破12000美元,创下自2018年1月来近17个月高点。 [14]6月27日早间,比特币价格一度接近14000美元,再创年内新高。 [15]2020年2月10日,比特币突破了一万美元。据交易数据,比特币的价格涨幅突破3% [16]。3月12日,据加密货币交易平台Bitstamp数据显示,19点44分,比特币最低价格已跌至5731美元 [17]。5月8日,比特币突破10000美元关口,创下2月份以来的新高 [18]。5月10日早上8点开始,比特币单价在半小时内从9500美元价位瞬间下跌了上千美元,最低价格跌破8200美元,最高价差超1400美元 [19]。7月26日下午6点,比特币短时极速拉升,最高触及10150.15USDT,日内最大涨幅超过4%,这是2020年6月2日以来首次突破1万美元关口 [20]。11月4日,比特币价格正式突破14000美元。11月12日晚,比特币价格突破16000美元,刷新2018年1月以来新高,一周涨超8.6%。比特币总市值突破2915亿美元。11月18日,比特币价格突破17000美元 [21]。12月1日,比特币价格报19455.31美元,24小时涨幅为5.05%。 [22]12月17日,比特币价格突破23000美元整数关口,刷新历史新高,日内涨幅超7.5%。 [23]截至12月27日19时20分,比特币报价28273.06美元。 [24]2021年1月8日,比特币涨至4万美元关口上方,最高至40402美元。 [25]2月16日,比特币再创历史新高,升至50000美元/枚上方。 [1]2月17日,据法新社伦敦消息,在一些重量级企业支持比特币后,这一虚拟货币在2021年升值近75%之后于当地时间16日首次突破5万美元大关。大约在格林尼治时间12时35分,比特币较前一日升值4.4%,达到50547.70美元的历史新高。2021年2月16日,比特币价格突破50000美元。 [1]2021年2月20日,比特币总市值突破1万亿美元大关。 [2-3]2021年2月22日,比特币价格线上突破58000美元/枚。 [4-5]2021年2月22日晚间,受做空资金反扑,比特币跌幅扩大,盘中一度跌破48000美元/枚,跌幅扩大至近17%。随后,多头资金迅速开始抄底,在半个小时内,比特币跌幅从17%回到6%。CoinGecko行情显示,截至北京时间2月23日0时左右,比特币报52878.42美元/枚,目前24小时跌幅达9%。 [6]3月3日,比特币日内涨超5%,站上51000美元/枚。 [29]3月13日,比特币24小时上涨约6%,站上60000美元/枚,市值约为1.1万亿美元。 [30]2021年5月19日,比特币跌幅扩大至18%,跌破35000美元/枚整数关口,日内连续跌破九道千元关口。 [31]2021年6月,萨尔瓦多通过《萨尔瓦多比特币法》法案,法案指出比特币在该国成为法定货币、并于政府公报上公布九十天后生效。 [33]9月7日,法案生效、比特币正式成为了萨尔瓦多的法定货币,成为世界上第一个赋予数字货币法定地位的国家。 [33] [37]2021年9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通知指出,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 [38]2021年10月,比特币重回50000美元/枚关口上方,创9月7日以来新高。 [41]截至10月20日,比特币时隔半年再创历史新高,涨破65000美元/枚,日内涨1.16%。 [43]2021年11月9日盘中,比特币再创历史新高,首次突破67000美元/枚。 [44]11月9日,Bitstamp平台报价显示,比特币达到68065.30美元/枚,而在过去24小时之内,最高曾达到68564.40美元/枚。 [46]11月13日,比特币市值超过了脸书和腾讯,挤进了世界前五。11月10日,比特币价格再创历史新高,首次逼近6.9万美元/枚。 [45]2022年1月,比特币周五继续下跌,跌破42000美元,触及2021年9月以来未见水平。 [54]2022年1月22日晚间,比特币日内一度跌破36000美元/枚,最大跌幅12.8%。 [57]2022年1月25日,据法新社华盛顿报道,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周二呼吁萨尔瓦多改变政策,停止使用比特币作为法定货币,理由是这种加密货币构成“巨大风险”。2022年2月,美国司法部宣布,查获价值约36亿美元的失窃比特币,并以涉嫌洗钱罪名逮捕了一对夫妇。 [58]2022年2月,比特币一度跌破35000美元,随着俄罗斯和乌克兰之间的紧张局势加剧,打压风险偏好,提振避险需求,金价突破每盎司1940美元。 [59]2022年3月1日,据彭博社报道,美国财政部发布新规,禁止美国人向俄罗斯寡头和实体提供任何支持,包括通过使用数字货币或加密资产进行交易,该规则于3月1日生效。在新规发布的同一天,比特币价格短线拉升,从41800美元左右直接飙升至44000美元附近,24小时涨幅超14%。 [60]2022年3月24日,俄罗斯国家杜马能源委员会主席帕维尔·扎瓦尔尼(Pavel Zavalny)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俄罗斯愿意接受比特币作为其自然资源出口的支付方式。 [62]2022年3月25日,面对西方国家不断加大的制裁,俄罗斯正在考虑接受比特币作为其石油和天然气出口的支付方式。 [63]每经AI快讯,比特币站上47000美元/枚,为2022年1月4日以来首次。 [64]2022年3月,环保组织发起倡议,要求比特币改变其生产方式,减少其生产所带来的巨大耗电量。据悉,比特币的年耗电量比瑞典整个国家的年用电量还要高。比特币的主要竞争对手以太坊已经准备采用一种更环保低耗的生产方式,环保人士认为,比特币也需做出改变。 [65]北京时间2022年4月12日,加密货币市场迎来一次回撤。行情数据显示,比特币24 小时内下跌 15%,最新报价为39682美元,自3月15日以来首次跌破 40,000 美元。与此同时,以太坊下跌 14%,最新报价为2969美元,自3月23 日以来首次跌破 3,000 美元大关。 [67]2022年5月27日,特斯拉CEO埃隆·马斯克表示,特斯拉的周边产品可以用狗狗币购买。 [69]9月,比特币一度上涨6.1%,价格突破2万美元关口。 [75]2022年6月13日,最新行情数据显示,比特币报价短时触及25000美元一枚,并在该点位进行来回绞杀,24小时跌幅已达到7.4%,创下2020年12月26日以来的最低点。 [70]2022年6月14日,最新行情数据显示,比特币价格短时跌破21000美元,最低触及20846美元,创2020年12月16日以来的最低点。 [71]2022年6月19日,据Bitstamp报价显示,比特币再次下破18000美元/枚,过去7天累计下跌36%,今年以来累计下跌62%。 [72]2022年6月30日,据Bitstamp报价显示,比特币跌破19000美元/枚。 [73]2022年7月13日的研报中表示,比特币的生产成本已从6月初的约24000美元降至现在的约13000美元。 [74]2023年2月2日报道,比特币突破24000美元/枚,续刷前期新高。 [76]2023年2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就各国应如何对待加密资产制定了一项九点行动计划,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通过加强货币政策框架来维护货币的主权和稳定,不授予比特币等加密货币官方或法定货币地位”。 [77]2023年7月,glassnode发推称,比特币长期持有者持有1452万枚BTC,已达历史新高,相当于BTC流通供应量的75%。 [82]2023年8月17日,比特币回落至29000美元/枚下方,为8月7日以来首次,24小时内跌0.58%。 [84]2023年9月,比特币跌破25000美元/枚,日内跌逾3%。 [85]10月24日,比特币涨破35000美元/枚,日内涨近14%。 [86]2023年11月,行情显示,BTC突破38000美元/枚,现报38023.4美元/枚,24小时内涨近8%。 [87]2023年11月30日,比特币突破38000美元/枚,日内涨0.7%。 [93]2024年1月3日,比特币快速下挫,一度跌超10%,跌破41000美元。 [95]1月10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首次批准直接投资比特币的交易基金,但并未批准或认可比特币 [96]。1月20日消息,比特币升至42000美元/枚。 [97]1月30日消息,比特币向上突破43000美元/枚。 [98]2月9日,比特币向上突破47000美元/枚,日内涨3.64%。 [99]2月14日,比特币向上突破52000美元/枚,日内涨超6%。 [100]2月27日消息,比特币突破57000美元/枚,日内涨4.36% [101]。2月28日,比特币突破58000美元/枚,续刷2021年12月以来新高,日内涨2.35%。 [102]同日,比特币上触59000美元/枚,续刷2021年12月以来新高,日内涨4.12%。 [103]2月29日,比特币突破64000美元/枚,续刷2021年11月以来新高;日内涨13%,本月迄今大涨近50%。 [104]2024年3月,比特币持续走高,日内涨近5%触及65000美元,创2021年11月以来新高。 [102] [104-105]3月4日,比特币向上触及66000美元,续刷2021年11月以来新高。 [106]3月5日,比特币触及68000美元,续刷2021年11月以来新高。 [107]3月5日晚,比特币涨破69000美元/枚,创历史新高,累涨62.64%。 [108]3月8日晚间,比特币向上突破70000美元/枚,创历史新高。 [109]货币交易播报编辑购买方法比特币用户可以买到比特币,同时还可以使用计算机依照算法进行大量的运算来“开采”比特币。在用户“开采”比特币时,需要用电脑搜寻64位的数字就行,然后通过反复解谜密与其他淘金者相互竞争,为比特币网络提供所需的数字,如果用户的电脑成功地创造出一组数字,那么就将会获得25个比特币。由于比特币系统采用了分散化编程,所以在每10分钟内只能获得25个比特币,而到2140年,流通的比特币上限将会达到2100万。换句话说,比特币系统是能够实现自给自足的,通过编码来抵御通胀,并防止他人对这些代码进行破坏。交易方式比特币是类似电子邮件的电子现金,交易双方需要类似电子邮箱的“比特币钱包”和类似电邮地址的“比特币地址”。和收发电子邮件一样,汇款方通过电脑或智能手机,按收款方地址将比特币直接付给对方。下列表格,列出了免费下载比特币钱包和地址的部分网站。比特币地址是大约33位长的、由字母和数字构成的一串字符,总是由1或者3开头,例如火币"1PCgrJSzxJTjtUUbijcvPjZ6FVS2jGeZnN"。比特币软件可以自动生成地址,生成地址时也不需要联网交换信息,可以离线进行。可用的比特币地址非常多。比特币地址和私钥是成对出现的,他们的关系就像银行卡号和密码。比特币地址就像银行卡号一样用来记录你在该地址上存有多少比特币。你可以随意的生成比特币地址来存放比特币。每个比特币地址在生成时,都会有一个相对应的该地址的私钥被生成出来。这个私钥可以证明你对该地址上的比特币具有所有权。我们可以简单的把比特币地址理解成为银行卡号,该地址的私钥理解成为所对应银行卡号的密码。只有你在知道银行密码的情况下才能使用银行卡号上的钱。所以,在使用比特币钱包时请保存好你的地址和私钥。比特币的交易数据被打包到一个“数据块”或“区块”(block)中后,交易就算初步确认了。当区块链接到前一个区块之后,交易会得到进一步的确认。在连续得到6个区块确认之后,这笔交易基本上就不可逆转地得到确认了。比特币对等网络将所有的交易历史都储存在“区块链”(blockchain)中。区块链在持续延长,而且新区块一旦加入到区块链中,就不会再被移走。区块链实际上是一群分散的用户端节点,并由所有参与者组成的分布式数据库,是对所有比特币交易历史的记录 。 中本聪预计,当数据量增大之后,用户端希望这些数据并不全部储存自己的节点中。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他采用引入散列函数机制。这样用户端将能够自动剔除掉那些自己永远用不到的部分,比方说极为早期的一些比特币交易记录。消费方式许多面向科技玩家的网站,已经开始接受比特币交易。比如火币、币安、OKEx之类的网站,以及淘宝某些商店,甚至能接受比特币兑换美元、欧元等服务。毫无疑问,比特币已经成为真正的流通货币,而非腾讯Q币那样的虚拟货币。国外已经有专门的比特币第三方支付公司,类似国内的支付宝,可以提供API接口服务。可以用钱来买比特币,也可以当采矿者,“开采”它们用电脑搜寻64位的数字就行。通过用电脑反复解密,与其他的淘金者竞争,为比特币网络提供所需的数字。如果电脑能够成功地创造出一组数字,就会获得12.5个比特币。比特币是分散化的,需要在每个单位计算时间内创造固定数量比特币是每10分钟内可获得12.5个比特币。到2140年,流通的比特币上限将达到2100万个。换句话说,比特币体制是可以自给自足的,译成编码可抵御通胀,防止他人搞破坏。支付案例在被投资者疯狂追逐的同时,比特币已经在现实中被个别商家接受。北京一家餐馆开启了比特币支付。这家位于朝阳大悦城的餐馆称,该店从2013年11月底开始接受比特币支付。消费者在用餐结束时,把一定数量的比特币转账到该店账户,即可完成支付,整个过程类似于银行转账。该餐馆曾以0.13个比特币结算了一笔650元的餐费。2014年1月,Overstock开始接受比特币,成为首家接受比特币的大型网络零售商。2017年虚拟货币资料货币符号发行时间创始人活跃市值比特币基础算法比特币BTC2009中本聪是2000亿美元是SHA-256以太币ETH2014维塔利克·布特林是320亿美元否Ethash瑞波币XRP2013克里斯·拉森是170亿美元是SHA-256柚子币EOS2017丹尼尔·拉里默是55亿美元否DPOS莱特币LTC2011李启威是75亿美元是Scrypt比特币现金BCH2017吴忌寒是75亿美元是SHA-256“世界首台”比特币自动提款机2013年10月29日在加拿大温哥华启用,办理加拿大元与比特币的兑换,迅速迎来排队办理业务的人群。“世界首台”这台自动提款机由美国机器货币公司制造,设在温哥华一家名为“潮流”的咖啡屋。提款机所有者之一名为米切尔·德米特,他从事比特币交易数年,另外两名高中同学合伙成立了一家比特币交易公司。德米特说,这是世界首台比特币提款机。德米特和同伴都认为比特币提款机是商机,因为此前“没有比特币自动提款机,大家都是在网站上进行交易”。操作时,比特币用户输入类似银行PIN码的密码,登录网络比特币账户。通过提款机,用户可以从比特币账户中取出按比值对应的加拿大元现金,也可将现金存入比特币账户。比特币用户只需一部智能手机,就可以使用比特币,与网络购物形式相似。缺乏监管但一些人担心比特币成为毒品交易、洗钱和其他不法活动的温床。一个名为“丝绸之路”的网站为不法分子以比特币交易搭建平台,本月初被美国当局关闭。美国警方2013年10月25日说,他们在这家网站站主罗斯·威廉·乌布利希的电脑里发现价值280万美元的比特币。路透社报道,这家网站2011年起运营,为不法分子搭建交易平台。网站有海洛因和其他毒品售卖,甚至提供杀手。超过90万名该网站注册用户用比特币进行毒品交易。法庭文件显示,这家网站在两年运营时间里达成价值12亿美元的比特币交易,每笔交易收取8%到15%的手续费。法新社报道,比特币尚未在任何国家和地区受到有效监管。德国是世界上第一个承认比特币为“私人货币”的国家。创始人物播报编辑京都大学数学教授望月新一2008年11月1日,一个自称中本聪(Satoshi Nakamoto)的人在P2P foundation网站上发布了比特币白皮书《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陈述了他对电子货币的新设想——比特币就此面世。2009年1月3日,比特币创世区块诞生。比特币用分布式账本摆脱了第三方机构的制约,中本聪称之为“区块链”。用户乐于奉献出CPU的运算能力,运转一个特别的软件来做一名“挖矿工”,这会构成一个网络共同来保持“区域链”。这个过程中,他们也会生成新货币。买卖也在这个网络上延伸,运转这个软件的电脑争相破解不可逆暗码难题,这些难题包含好几个买卖数据。第一个处理难题的“矿工”会得到50比特币奖赏,相关买卖区域加入链条。跟着“矿工”数量的添加,每个迷题的艰难程度也随之进步,这使每个买卖区的比特币生产率保持约在10分钟一枚。2009年,中本聪设计出了一种数字货币,即比特币,风风火火的比特币市场起了又落,而其创始人“中本聪”的身份一直都是个谜,关于“比特币之父”的传闻牵涉到从美国国家安全局到金融专家,也给比特币罩上了神秘光环。据外媒报道称,计算机科学家TedNelson周日在网络上发布视频称,他已经确定出,比特币的创始人是京都大学数学教授望月新一(Shinichi Mochizuki)。比特币的创始人一直以来使用的都是中本聪(Satoshi Nakamoto)的假名,互联网领域也对其真实身份展开了大量推测。纳尔逊发布视频称,他已确定望月新一就是比特币的真正创始人。望月新一2013年因为证明ABC猜想而名声大噪。他高中时就读于菲利普埃克塞特学院,后者是美国最具声望的高中之一,仅仅两年后就毕业。望月新一16岁进入美国普林斯顿大学,22岁时以博士身份离校,33岁就成为正教授,这么年轻就获得正教授职称在学术界极为罕见。这个数学界的巨星可能已经攻破了该领域最为重要的难题之一。中本聪本人在互联网上留下的个人资料很少,尤其是近年几乎完全销声匿迹,因此其身世也变成了一个迷。2014年3月7日,当有人说比特币创始人是多利安·中本的新闻传出后,迅速成为互联网上最吸引人的消息。与外界揣测其可能是个虚构的名字不同,“中本聪”是个真实的名字,他是一名64岁的日裔美国人,他喜欢收集火车模型,曾供职大企业和美国军方,从事机密工作。在过去的40年中,中本聪从不在生活中用他的真名。根据美国洛杉矶地方法院1973年的档案,在他23岁从加州州立理工大学毕业时,将自己的名字改为了多利安·普伦蒂斯·中本聪(Dorian Prentice Satoshi Nakamoto)。从那时起,他不再使用“聪”这个名字,而用多利安·中本S(Dorian S. Nakamoto)作为签名。也是在2014年,真正的发明人中本聪在网上发言否认:“我不是多利安·中本。”产生原理播报编辑疯狂涨势比特币是由系统自动生成一定数量的比特币作为矿工奖励来完成发行过程的。矿工在这里充当了货币发行方的角色,他们获得比特币的过程又称为“挖矿“。所有的比特币交易都需要通过矿工挖矿并记录在这个账本中。矿工挖矿实际上就是通过一系列算法,计算出符合要求的哈希值,从而争取到记账权。这个过程实际上就是试错的过程,一台计算机每秒产生的随机哈希碰撞次数越多,先计算出正确哈希值的概率就越大。最先计算出正确数值的矿工可以将比特币交易打包成一个区块,然后记录在整个区块链上,从而获得相应的比特币奖励。这就是比特币的发行过程,同时它也激励着矿工维护区块链的安全性和不可篡改性。设计者在设计比特币之初就将其总量设定为2100万枚。最开始每个争取到记账权的矿工都可以获得50枚比特币作为奖励,之后每4年减半一次。预计到2140年,比特币将无法再继续细分,从而完成所有货币的发行,之后不再增加。 [35]货币特征播报编辑分类特征去中心化比特币是第一种分布式的虚拟货币,整个网络由用户构成,没有中央银行。去中心化是比特币安全与自由的保证 。全世界流通比特币可以在任意一台接入互联网的电脑上管理。不管身处何方,任何人都可以挖掘、购买、出售或收取比特币。专属所有权操控比特币需要私钥,它可以被隔离保存在任何存储介质。除了用户自己之外无人可以获取。低交易费用可以免费汇出比特币,但最终对每笔交易将收取约1比特分的交易费以确保交易更快执行。无隐藏成本作为由A到B的支付手段,比特币没有繁琐的额度与手续限制。知道对方比特币地址就可以进行支付。跨平台挖掘用户可以在众多平台上发掘不同硬件的计算能力。优点完全去处中心化,没有发行机构,也就不可能操纵发行数量其发行与流通,是通过开源的P2P算法实现。匿名、免税、免监管。比特币完全依赖P2P网络,无发行中心,所以外部无法关闭它。比特币价格可能波动、崩盘,多国政府可能宣布它非法,但比特币和比特币庞大的P2P网络不会消失。健壮性无国界、跨境跨国汇款,会经过层层外汇管制机构,而且交易记录会被多方记录在案。但如果用比特币交易,直接输入数字地址,点一下鼠标,等待P2P网络确认交易后,大量资金就过去了。不经过任何管控机构,也不会留下任何跨境交易记录。山寨者难于生存由于比特币算法是完全开源的,谁都可以下载到源码,修改些参数,重新编译下,就能创造一种新的P2P货币。但这些山寨货币很脆弱,极易遭到51%攻击。任何个人或组织,只要控制一种P2P货币网络51%的运算能力,就可以随意操纵交易、币值,这会对P2P货币构成毁灭性打击。很多山寨币,就是死在了这一环节上。而比特币网络已经足够健壮,想要控制比特币网络51%的运算力,所需要的CPU/GPU数量将是一个天文数字。缺点交易平台的脆弱性比特币网络很健壮,但比特币交易平台很脆弱。交易平台通常是一个网站,而网站会遭到黑客攻击,或者遭到主管部门的关闭。交易确认时间长比特币钱包初次安装时,会消耗大量时间下载历史交易数据块。而比特币交易时,为了确认数据准确性,会消耗一些时间,与P2P网络进行交互,得到全网确认后,交易才算完成。价格波动极大由于大量炒家介入,导致比特币兑换现金的价格如过山车一般起伏。使得比特币更适合投机,而不是匿名交易。大众对原理不理解,以及传统金融从业人员的抵制。活跃网民了解P2P网络的原理,知道比特币无法人为操纵和控制。但大众并不理解,很多人甚至无法分清比特币和Q币的区别。“没有发行者”是比特币的优点,但在传统金融从业人员看来,“没有发行者”的货币毫无价值。应用播报编辑新型投资品2010年4月比特币第一次公开交易起,按当前最新交易价格450美元计算,比特币的市值在4年间上涨了15000倍。2013年始,比特币的价格突然一路飙升,一度突破7000元人民币。伴随着这一现象的是大量比特币被作为贮藏手段保存,这会加深人们对它的偏见。相对于支付手段和货币其他职能,比特币似乎更被当作了一款投机产品。 [88]比特币消费比特币是一种虚拟货币,可以兑换成大多数国家的货币,可以使用比特币购买虚拟物品,比如网络游戏当中的衣服、帽子、装备等,只要有人接受,也可以使用比特币购买现实生活中的物品。 [89]法律现状播报编辑德国:2013年6月底,德国议会决定持有比特币一年以上将予以免税后,比特币被德国财政部认定为“记账单位”,这意味着比特币在德国已被视为合法货币,并且可以用来交税和从事贸易活动。日本:2017年,日本政府称比特币是一种合法的支付方式。巴基斯坦:2022年1月12日,印度报业托拉斯消息,据巴基斯坦SAMAA电视台报道,根据在有关数字货币的案件听证会上提交给信德省高等法院(SHC)的报告,巴基斯坦国家银行和联邦政府已经决定禁止使用所有加密货币。 [55]新加坡:2022年1月19日路透社报道,由于新加坡金管局(MAS)限制加密货币的消费者广告,为数字代币交易提供便利平台的加密货币自动取款机(ATM)正在新加坡下线。加密货币ATM使用户可以用法定货币或政府发行的货币交易比特币和以太币等数字支付代币。 [56]泰国:2022年3月23日,《联合早报》消息,泰国将禁止使用加密货币作为商品和服务的支付方式,并称数码资产的广泛使用威胁到国家的金融体系和经济。 [61]印尼:2022年4月,据路透报道,印尼一位税务官员表示,在数字资产交易蓬勃发展的情况下,印尼计划从5月1日起对加密资产交易征收增值税,对此类投资的资本利得征收各0.1%的所得税。 [66]美国:2023年5月,美国CFTC主席Rostin Behnam表示, 比特币和以太坊是商品,BTC和ETH期货在交易所上市是”市场驱动的”,并以法律分析为理由。此外,Behnam抨击了SEC的加密货币监管方法,Behnam称,我非常强烈反对执法监管。俄罗斯:2022年3月24日,俄罗斯国家杜马能源委员会主席扎瓦尔尼表示,面对西方国家不断扩大制裁范围,俄罗斯正在考虑接受比特币作为其石油和天然气出口的支付方式 [78]。中国:在中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制作和发售代币票券。由于代币票券的定义并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如果比特币被纳入到“代币票券”中,则比特币在中国的法律前景面临不确定性。文化部、商务部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9〕20号)二〇〇九年六月四日 《通知》称首次明确了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适用范围,对当前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与游戏内的虚拟道具做了区分;同时,通知称,《通知》规定从事相关服务的企业需批准后方可经营。在中国,部分淘宝的店铺也开始接受了比特币的使用,商家会逐渐增加。2013年10月,第一本比特币季刊《壹比特》创刊号发行。2013年10月15日,百度旗下百度加速乐服务宣布支持比特币。2013年10月26日,BTCMini报道了GBL被黑内幕。2013年10月31日,著名互联网律师雷腾发文建议《尽快立案调查GBL比特币交易平台关闭》事件,分析了比特币具有的“价值功能”和“使用功能”,比特币应受相关法律管辖。2013年12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26]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 中央网信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商总局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禁止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ICO);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27]2018年11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8》专题十二讲到“加密资产”。2021年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就银行和支付机构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提供服务问题,约谈了多家银行和支付机构,禁止使用机构服务开展虚拟货币交易。 [34]2021年9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通知指出,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户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点,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38]。在2021年10月25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对首例比特币“挖矿”委托合同纠纷案件进行宣判,双方当事人服判息诉。该案适用民法典第九条“绿色原则”,认定比特币“挖矿”系资源消耗巨大、不利于“双碳”目标实现的风险投资活动,违背公序良俗,法院最终判定合同无效,损失自担。 [50]2023年3月,《中国检察官》杂志(司法实务版)发文:虚拟货币属于刑法上的“财物” 应予以保护,文章指出:虚拟货币作为一种特殊的虚拟财产,符合“财物”特征,应当评价为刑法上的财产犯罪对象。国家对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采取了更加严格的管控政策,否定了虚拟货币的“货币”属性,但从未否定虚拟货币的“财物”属性。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判断和认定标准与刑法保护“财物”的判断认定标准并无理论关联,涉虚拟货币合同有效与否,并不能作为否定虚拟货币刑法上“财物”属性的依据,刑事领域肯定虚拟货币的“财物”属性,并不违背法秩序统一性。 [81]中国香港:2022年10月31日,香港特区政府正式发表《有关虚拟资产在港发展的政策宣言》。在此之前,港区政府曾表明要成为全球虚拟资产中心。 [83]2023年2月20日,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提出一项计划,以允许零售投资者交易比特币和以太币等数字代币。香港证监会在一份咨询文件中表示,建议允许零售投资者在证监会许可的交易所交易大市值代币,前提是知识测试、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和合理的风险敞口限制等保障措施到位 [80]。2023年6月1日,香港证监会《适用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的指引》生效,《指引》订明多项适用于持牌交易平台的标准和规定,包括稳妥保管资产、分隔客户资产、避免利益冲突及网络保安。 [83]各方声音播报编辑正面比特币目前进入模糊期,理性、强化货币性,将让比特币获得良性发展(2014年10月 人民网评)2014年博鳌亚洲论坛在海南博鳌召开,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先生在对话《央行的未来》中表示,比特币像是一种能够交易的资产,不太像支付货币,比如过去有人集邮,上面也写着价钱,但是他主要是收藏品,作为资产来作为交易,并不是支付性的货币 [79]。2015年11月,拥有诺贝尔奖提名资质的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金融学教授巴格万·乔德里(Bhagwan Chowdhry)公开表示,将比特币的缔造者“中本聪”推荐给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评审团队,在他心目中比特币对经济体系造成了巨大的颠覆式的影响。 [49]巴格万·乔德里说。“中本聪的贡献将会彻底改变我们对金钱的思考方式,很可能会颠覆央行在货币政策方面所扮演的角色,并且将会破坏如西联这样高成本汇款的服务,彻底消除如Visa、MasterCard和Paypal他们收取2%-4%的中间人交易税,消除费事且昂贵的公证和中介服务,事实上它将彻底改变法律合约的方式。” [49]负面货币只是数据,让我们免于物物交换的不便。该数据与所有数据一样,都存在延迟和错误。这么说来,比特币和以太坊确实似乎高了。(2021年2月 埃隆·马斯克评) [28]2021年5月,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保罗·克鲁格曼(Paul Krugman)在推特上发布了一篇其发表在纽约时报上对比特币的评论 [32],克鲁格曼表示,比特币之类的加密资产是一个庞氏骗局。克鲁格曼认为,自诞生起12年,加密货币在正常的经济活动中几乎不起任何作用。听说被用作支付手段,而不是投机交易,是与非法活动有关,比如洗钱或向关闭它的黑客支付比特币赎金。其在与加密货币或区块链的狂热者的多次会面中,关于区块链技术与加密货币解决了什么问题,他认为至今仍然未听到明确的答案。 [32]危害风险播报编辑在没有任何政策干预的情况下,中国比特币区块链的年能耗将在2024年达到峰值296.59太瓦时,产生1.305亿公吨碳排放。比特币的高耗能特性已经引起世界各国的注意。在计算的过程中,比特币全网会消耗大量的电力能源和算力。 [34]利用清洁能源挖矿2021年3月,加拿大区块链公司开发出绿色比特币挖矿设施,由风能和太阳能提供电力 [52]。2021年10月,为减轻比特币“开采”过程中的能耗和污染,萨尔瓦多开始利用火山地热能发电,为“挖矿” 提供能源 [53]。法定货币国家播报编辑2021年6月9日,萨尔瓦多议会通过一项法案,批准将比特币作为该国法定货币,该法案于90天后即9月7日正式生效。2021年9月6日,萨尔瓦多总统布克尔通过社交网络宣布,萨政府当天分两次购入共400枚比特币,按当前行情价值约2100万美元 [36]。2021年9月,古巴央行(BCC)发布的2021年第215条决议承认比特币等加密货币生效。加密货币目前已成为古巴商业交易的合法支付方式 [51]。2022年,中非共和国国民大会一致通过了一项法案,将比特币作为法定货币。 [68]2023年12月21日,阿根廷外交部长蒙迪诺在社交媒体平台X发文称:“我们批准并确认在阿根廷可使用比特币达成合约。” [94]比特币城市播报编辑2021年11月20日,萨尔瓦多总统纳伊布·布克尔宣布,萨尔瓦多打算发行比特币债券,以筹资建造全球第一座“比特币城”。 [48]2021年11月22日消息,萨尔瓦多计划建造以火山为动力的“比特币城市”。该国总统布克尔说,将在该国拉乌尼翁东部地区建设一座从火山中获取地热能的城市。该座城市除增值税外不征收任何税款。所征收的增值税一半用于发行债券,进而资助城市建设,另一半将用于支付垃圾收集等服务费用。布克尔表示,该项目将通过发行10亿美元的、由比特币支持的主权债券来筹措部分资金。 [47]慈善活动播报编辑在美国的大学足球大赛时,学生们会纷纷设计有特点的标语牌来吸引人们的目光。2013年12月,一名学生的标语牌上写着:HI MOM SEND(妈妈,给我汇款)。文字下面配上了比特币的标志和二维码(二维码中介绍了有关汇款的事项),这个画面还出现在了电视屏幕中。这名学生本人只是将此当作一个噱头,并没有真的想让谁给他汇比特币。但是,在打出标语的24小时内,他便收到了相当于20600美元(约226万日元)的比特币。看现场直播的人们用手机扫描二维码为他汇了款。这些钱最终都捐给了慈善组织。 [90]在与俄罗斯常年发生纷争的乌克兰街头,路障旁边的市民们都会立起“我们需要援助”的标语(上面印着比特币的二维码)。 [90]多方监管播报编辑中国中国相关部门一直在密切关注国内比特币业务的扩张,因为该业务对金融稳定构成潜在威胁,同时吸引了大量寻求快速获得利润的投机性个人投资者。中国对资本和外汇实施严格控制,2015年底中国比特币需求大幅增长,帮助推升了比特币在全球市场的价格,同时引发了监管机构的注意。201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要求金融机构停止为比特币交易提供服务。当月,中国人民银行又明确规定第三方支付机构不得帮助比特币交易所从客户手中收取资金。 [91]2013年12月5日,人民银行等五部委联合下发《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文件中明确了中国政府对于比特币的态度。一是不承认比特币的货币地位,但是承认其虚拟货币的地位。同时指出“比特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政府允许公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自由参与比特币的交易。二是强调现阶段“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比特币相关的业务”,防止比特币的投机性风险向金融机构传递。三是为防止不法分子用比特币交易洗钱,加强对比特币交易市场的监管,对用户身份信息进行识别并报告可疑用户。 [91]2014年4月29日,人民银行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4)》中特意提到了比特币,指出比特币具有很强的可替代性,任何有自己的开采算法、遵循P2P协议、限量、无中心管制的数字“货币”都有可能取代比特币。人民银行表示,从属性看,比特币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比特币具有很强的可替代性,很难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相关政策的出台不仅是对比特币投资者的保护,也有利于比特币交易在中国有序地发展。 [91]美国2013年3月18日美国财政部金融犯罪执法网发布了《虚拟货币管理条例》,认为比特币交易是一种货币转移业务,在美国开展业务需要获得所有的相关许可,并把MtGox(曾是世界上最大的比特币交易商,承担着超过80%的比特币交易,现已破产)列为重要的监管对象。2013年5月,美国国土安全部冻结了MtGox的两个美国银行账户,指证该公司涉嫌为洗钱提供便利与无证经营货币转移业务。 [91]韩国2013年12月,韩国拒绝承认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作为合法的货币形式,将增加对虚拟货币交易的监控,特别是洗钱等犯罪活动。 [92]法国2012年12月,法国政府核准比特币交易平台“比特币中央”取得国际银行账号(Iban),使其接受政府监管并跻身准银行之列。 [92]日本2016年3月,日本金融厅考虑修改立法将电子货币(如比特币)作为付款方式的一种,使得电子货币“实现货币的功能”。 [92]卢森堡2016年4月,卢森堡批准比特币交易公司Bitstamp的营业执照,使之成为欧洲首家受到全面监管的比特币交易机构,将比特币正式纳入货币市场之中。 [92]新手上路成长任务编辑入门编辑规则本人编辑我有疑问内容质疑在线客服官方贴吧意见反馈投诉建议举报不良信息未通过词条申诉投诉侵权信息封禁查询与解封©2024 Baidu 使用百度前必读 | 百科协议 | 隐私政策 | 百度百科合作平台 | 京ICP证030173号 京公网安备1100000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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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人民币与比特币的区别在哪? - 知乎首页知乎知学堂发现等你来答​切换模式登录/注册虚拟货币货币数字人民币与比特币的区别在哪?关注者26被浏览64,968关注问题​写回答​邀请回答​添加评论​分享​17 个回答默认排序穆逸扬Myytydy​用注意力写作,用比特币存钱​ 关注数字人民币是纸币硬币的数字化身,本质上还是人民币。也就是说,它无法脱离人民币的发行方信用和暴力机关支持的强制法偿性而独立存在。相应的,纸币硬币这些实体人民币原本就有的缺点,除了假钞风险、携带成本等少数情况之外,数字人民币大多也无法避免。若数字人民币日后能被普遍接受广泛应用,首先因为它是“人民币”,而非它采用了多么先进可靠的新技术新算法。不难想象,如果换成是其他国家的弱势政权/央行,比如恶性通胀时期的津巴布韦或者委内瑞拉,即便用与数字人民币完全相同的技术发行的数字法币,还是会跟这些国家原有的实体货币一样不受待见。而比特币则是一项开启新时代的重要创新,其横空出世,在货币史上的地位,至少不亚于金属铸币和信用纸币的最初发明。它是真正属于互联网和信息时代的原生货币,是抛弃一切不必要的历史包袱另起炉灶的产物。因此比特币真正有机会跳出现有货币体制的种种弊端,重构一个完全不依赖可信第三方的、基于分布式互联网服务的有效货币系统。此前的一系列答案对比特币相关特性和价值有详细的介绍,故在此不在赘述。对此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加个关注,在我的主页搜索关键字“比特币”或者“BTC”查看。如果做个不恰当的类比,数字人民币就像有个好爸爸,继承大笔家产的富二代,而比特币则是那种毫无背景、白手起家的逆袭草根。因此二者最本质的区别在于竞争力的来源,一个靠继承,一个靠自身:只要遍布全球的互联网服务还正常运转,比特币就始终还是比特币;而如果不是人民币,数字人民币就真的只剩下数字了……编辑于 2022-05-08 16:34​赞同 5​​添加评论​分享​收藏​喜欢收起​小恐龙​ 关注央行数字货币就是纸币的数字化,是有中央发行,而比特币是完全去中心化的。DCEP(Digital Currency Electronic Payment,全称「数字货币电子支付」)这是一种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全新加密电子货币体系,将替代 M0(人民币流通量),与纸币的属性功能完全一样,任何中国机构和个人均不能拒绝接收 DCEP。同时 DCEP 采取「双离线支付」,交易双方均离线,即便是在没有信号的地下商场,交易也可以发生。首先,DCEP 和比特币的属性不同。DCEP 是实打实的法定货币,只不过借助了区块链以数字形式呈现。比特币是一种商品或是另类资产,通缩性注定了比特币不适合作为货币,并且目前为止比特币的支付功能也比较有限,更为广泛的应用场景是价值储藏(数字黄金)和投机。属性的不同决定了 DCEP 和比特币在币值、发行、结算、隐私保护等方面的差异。DCEP 由中国央行发行结算,具备稳定性和法偿性,而比特币不由任何央行或机构发行,由算法按特定挖矿规则产生,全球大部分地区也不认可比特币,不得随意使用比特币兑换外汇,且价格波动剧烈。更多区块链资讯,点击卡片获取编辑于 2020-05-28 14:48​赞同 5​​添加评论​分享​收藏​喜欢

在中国买卖比特币合法吗?| 一篇短文讲清比特币的法律属性 - 知乎

在中国买卖比特币合法吗?| 一篇短文讲清比特币的法律属性 - 知乎首发于谷奔随笔切换模式写文章登录/注册在中国买卖比特币合法吗?| 一篇短文讲清比特币的法律属性徐健(谷奔)比特币自从2009年问世以来,经历了多次大起大落。进入2021年,比特币又迎来一次大的涨幅。2021年2月16日,比特币对美元的汇率,突破5万美元。这自然掀起了广大群众对比特币,以及更广义的加密货币的兴趣和热情。特斯拉也参与了进来。据投行 Wedbush 估计,特斯拉在过去一个月中仅由于比特币疯涨,已大赚约 10 亿美元,很可能比 2020 年卖电动车赚得还多。公开文件显示,特斯拉已经购买了价值 15 亿美元的比特币。可以说,比特币又一次赚足了媒体和大众的眼球。不过,很多人还是担心比特币的安全,尤其是合法性。经常问的一个问题是:在中国买卖比特币合法吗?其实这个问题提得非常笼统。我相信这个问题是普通投资者提出和关心的,因此我把它细化为三个问题,希望能够通俗明白地讲清楚比特币的法律属性。第1个问题:我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想从他人手里买比特币,或者把我的比特币卖给他人,会触犯刑法吗?也就是说,会被拘留甚至关进监狱吗?答案是不会。(当然前提是没有其他触犯刑法的情形)第2个问题,我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想从他人手里买比特币,或者把我的比特币卖给他人,会触犯行政法规吗?也就是说,会遭到行政处罚吗?比如说罚款甚至没收等?答案是不会。(当然前提是没有其他违反行政规定的情形)第3个问题。我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想从别人手里买比特币,或者把我的比特币卖给他人。如果出现了买卖纠纷,能够告到法院,要求赔偿,返还款项或比特币吗?我想你的诉讼理由可能是这样的,即主张比特币不是国家承认的货币,因此要求法院判决交易违法、合同无效,从而达到返还款项或比特币的目的。如果是这样,答案是不一定,但很大概率不行。目前法院的判决结果并不一致,但是倾向上,是认定交易及合同有效(如果没有其它无效情形)。法院把比特币定性为特定的虚拟商品,那么就是买卖双方的自由意愿,风险也当然是自担。好了,上面这三个细化的问题,应该能够理清普通老百姓对于买卖比特币的合法性的担忧了。简而言之,国家法律目前是把比特币定义为一种特殊的虚拟商品,就像你去网络游戏里边,买卖一些游戏道具一样,这是一种数字商品,也可以说是数字收藏品。因此的话。对于个人买卖,法律上并不禁止的,交易风险肯定是自担的。那么,国家对于比特币的法律规制,红线在哪里呢?通过上面的分析,你应该能体会到,原则在于,如果你把比特币作为数字商品来使用,没有问题。但是,国家不承认比特币的货币属性,因此,如果你以货币金融的属性使用比特币,便触及了法律的红线。什么是以货币金融属性来使用呢?其实这主要牵涉机构而非个人,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禁止银行类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如支付宝)涉足比特币业务。包括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第二,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第三,不论是个人或机构,如果参与代币发行融资(例如在区块链上发行代币并集资),则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这点个人也要注意,如果个人在区块链上发行代币并集资,则触犯了法律的红线,甚至涉嫌犯罪。最后,想了解详情的读者,可以在网上搜索并阅读下面的相关法律法规。五部委《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银发[2013]289号)七部委《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3号)《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等。编辑于 2022-12-29 15:35・IP 属地北京数字货币虚拟货币比特币 (Bitcoin)​赞同 9​​1 条评论​分享​喜欢​收藏​申请转载​文章被以下专栏收录谷奔随笔徐健博士的工作生活分享(公众号:谷

解读上海法院判决:个人持有比特币合法受保护 但中国不认可平台 - 知乎

解读上海法院判决:个人持有比特币合法受保护 但中国不认可平台 - 知乎切换模式写文章登录/注册解读上海法院判决:个人持有比特币合法受保护 但中国不认可平台币之战争区块链划重点:此次上海法院判决,经过二审,内容非常丰富,是对加密货币法律/政策意义的再次更新,有以下几点启示,1:个人持有比特币合法合规,并且其商品属性受到法律保护。2:CMC行情平台以及其他交易平台不受到我国法律认可。3:更进一步,加密货币如果作为货币去进行购买、与法币兑换,也可能无法受到法律认可。昨日,币圈又热闹了,“比特币被我国法律认可”的言论一度刷屏。不禁想起,去年10月国家鼓励发展区块链技术。那一天的币圈,人心振奋呐。一切的YY ,源自上海一中法院的一起关于比特币的财产损害纠纷案。基本案情2018年6月12日21时30分许,严冬、吕芳、张飞、傅云(马来西亚国籍)至皮特(美国籍)和妻子王晓丽的住处,殴打和威胁皮特、王晓丽,迫使二人将持有的18.88个比特币、6,466个天空币转入严冬等人指定的账户内。严冬等四人被刑事处罚,并承诺自愿返还从皮特、王晓丽处获取的比特币及天空币。然而,只是一张空头支票。皮特、王晓丽将严冬等人告上法庭,请求返还比特币及天空币。一审法院判决严冬等四人共同返还皮特、王晓丽比特币18.88个、天空币6,466个,若不能返还,则根据加密货币行情网站http://CoinMarketCap.com 2018年6月12日公布的比特币、天空币交易收盘价及当日美元牌价,比特币按每个42,206.75元、天空币按每个80.34元赔偿。严冬等四人不服上诉。二审中,皮特、王晓丽自愿放弃追索天空币,但坚持追索比特币。二审法院对一审判决中天空币的相关内容予以相应变更,其他判决内容予以维持。比特币终获法律认可?看完判决,先划重点。1、认可了比特币的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2、不合法手段获取比特币的,应依法返还或者折价赔偿。其实,这并不是一份新鲜的判决。早在2018年(注意,已经是94之后了),杭州互联网法院认为比特币具有“商品属性”,可以作为商品被接受者依法使用货币购买。2019年,该法院又进一步,认为比特币属于网络虚拟财产,应当受到法律保护。19年的判决,其实和本案原理类似。当时有媒体宣传报道,但效果不佳。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原告败诉了。而败诉的根本原因是证据问题——原告举证不利,并不是法律问题。正所谓“一白遮百丑一黑毁所有”,法院对比特币的财产属性的认可,生生的被败诉的结果遮盖了。如何理解所谓的“财产属性”?1、它是民法上的概念,这一点很重要,需和其他法律领域作出区分。2、法律上要求具有价值性、稀缺性、可支配性。解释起来略微复杂。对于普通公众,为了方便理解,可以类比早年的Q币、以及网络游戏装备等。3、基于这一财产属性,合法持有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也就是说,严禁任何人使用非法手段侵犯合法持有人的权利。总而言之,无论94前,亦或94后,我国法律法规从未禁止比特币的合法持有,对其作为虚拟财产、商品属性及对应产生的财产权益更是予以了肯定。为什么官方甚少提及此观点?凡事都有两面性,怕公众偏听偏信,盲目入市忽视风险。再次提个醒,别着急关,请耐心看完。一知半解,易听风就是雨,下回再碰到,又会犯糊涂。虚拟财产 ≠ 货币94之后,监管风向从未变过。每次币圈舆论风向的大起大落,都只说明一个问题——公众对“比特币”的认知不全面不透彻。准确的说,涉及3大误区——1、谈到发展区块链,就是支持比特币;2、谈到虚拟货币风险,就是完全不认可比特币;3、谈到发展数字货币,就是比特币有前景。显然,这3个观点都是错误的。币圈普通公众,最核心的误区,还是第2点,即认为比特币是完全非法的存在。这个观念,真是深入人心。举个例子,平日会和一些资深法律同行交流,他们不了解币圈,几乎都是“谈比特币色变”,直呼非法。试想,如若完全非法,火小律作为一名司法机关离职人员,岂不是莫名给自己挖坑呢?!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误解?主要原因,还在于国家屡屡发文,谨防比特币各类风险,又严禁金融机构等开展与代币发行融资交易相关的业务。币圈割韭菜惨案不断爆出,平台方获刑,导致很多人不明就里的认为一切和比特币沾边的就是非法的。作为币圈韭菜,必须看清国家打击的是什么?背后的核心意义是什么?我国严禁ICO及类ICO集资行为,其背后核心意义在于——我国始终否认比特币的货币属性。什么意思?比特币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也就是说,不能作为货币消费购买商品、也不能和人民币依法兑换等。法定的数字货币只能是央行将来发行的DC/EP,任何威胁到人民币主权货币地位的,都是不被认可的。总结而言,在金融领域,比特币的政策风险、法律风险还是很高的。币币交易,合法么?回答这个问题,得先从一个比较有意思的内容说起,二审法院官宣中,有一段看似不那么重要的话,被特别标黑加粗了。为什么?法院在重申国家政策,一个一直没有变过的政策。截至目前,我国严禁任何平台及机构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或者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或者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也就是说,原则上不支持比特币与人民币之间的价值转换。既如此,为什么又判决相应的折价赔偿金?举个例子,A问B借一艘船出海,结果船沉了,没法还,只能换其他等价物品代偿。但怎么确定价格?毕竟船沉了,没法官方估价,只能靠双方认可的其他方式了。此处的折价赔偿,可以理解为一份新的协议,只有在无法原物归还的情况下,才能执行。从法律上论,某种程度上实现了新的变通,但基于很多前提条件,不一一说了。还有一个问题值得思考。为什么一审判决支持的情况下,皮特会在二审中放弃天空币的索偿呢?涉案天空币约50余万元,金额不小。可能的原因,不多说了,留给喜欢动脑的朋友想想。回到最初的问题,币币交易合法么,很难一概而论。涉及法币一定不行么,可能有变通方法。这一观点,我在其他文章中提过,有兴趣可以看看《火律专栏:币圈委托投资 如何避免血本无归?》最后,还是那句,币圈的法律仍属于半朦胧状态,很多问题牵扯甚广,也取决于不同地区司法机关对虚拟货币的认知程度。“牵一发动全身”,看似类似的案件,即使抄作业,也可能抄出截然不同的答案。建议有问题,先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再行动不迟。发布于 2020-05-09 13:40法律法院比特币 (Bitcoin)​赞同 1​​添加评论​分享​喜欢​收藏​申请

一次仲裁引发的争议:比特币是虚拟财产吗?是否受我国法律保护? - 21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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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仲裁引发的争议:比特币是虚拟财产吗?是否受我国法律保护?

2022年04月15日 18:28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朱英子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朱英子 北京报道  4月14日,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扬在其个人微信公众号上发表了一篇题为《北京仲裁委:比特币属于虚拟财产,受到法律保护》的文章引发广泛关注。根据其在文章中公布的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书电子扫描件显示,仲裁庭认为:“包括本案的比特币在内的虚拟货币属于虚拟财产,受到法律的保护。《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我国目前并无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包括比特币在内的虚拟货币属于禁止流通物不得进行交易。”值得关注的是,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统计,涉及虚拟货币纠纷的案件属于新兴领域纠纷,全国各类法院/仲裁机构的判决思路存在较大差异,“同案不同判”现象在司法实践中屡见不鲜,但整体来看,目前对相关案件的诉求不予以支持、判定合同非法无效、各自承担损失的审判占主流。此次被公开的北京仲裁委与主流不同的判决结果再次凸显了涉及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纠纷案件的争议性,在国家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背景下,该类案件如何统一司法裁判标准,也是亟需解决的问题。“争议的根源在于,我国通过部委通知的形式宣告了比特币的不合法,但从法律、法理角度还有探讨空间,从其他认可比特币的经济体的实际情况看,它的经济价值又是事实存在的。”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夏海龙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如此说道。合法性争议:全部非法,还是部分合法?同一段话,两种解读。半年前的通知,究竟是否定了一切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活动,还是仅仅禁止了作为非法金融的虚拟货币活动。可以说,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如果受我国法律保护,其前提是必须符合《民法典》中对虚拟财产的认定。可以看到,北京仲裁委在上述案件中的“认为”部分提出:“包括本案的比特币在内的虚拟货币属于虚拟财产。”那么,虚拟货币真的属于虚拟财产吗?对于这一认定,首先的争议点便是各方对相关法律、行政规章的解读空间。如上所述,《民法典》确实承认了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但是,并未对虚拟财产构成要件做具体规定,且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亦未有明确。唯一有所涉及的是,2013年12月份央行等五部委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其中,对比特币的属性进行定义时提到:“从性质上看,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需要明确的是,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王谨于2020年在其文章《从比特币的法律性质谈比特币纠纷的裁决思路》中指出,虚拟商品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唯一在法律上和其具有相似性的概念是《民法总则》(2021年1月1日起已废止)第127条规定的虚拟财产。此外,上述行政规章仅提到了比特币,并未谈及其余的虚拟货币属性。刘扬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则认为,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其本质作为特定的种类物属于虚拟财产,即使在流通环节被认定为涉嫌非法集资等刑事犯罪,那也不等同于否定它在民法意义上的虚拟财产属性。亦有律师对此持否定观点,认为在目前我国的监管体系下,虚拟货币不可能取得合法地位。“根据相关的司法判例来看,关于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纠纷大多发生于反不正当竞争之诉中。”夏海龙向记者解释称,目前司法实践中法院对大数据、虚拟财产的保护秉持较为积极、开放的态度,即只要这些数据、虚拟财产是企业通过合法、正当的经营活动取得且未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法院一般会承认企业由此获得的商业利益并予以保护。他进一步指出,鉴于2021年9月份央行、最高人民法院等十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下称《通知》)中第一条第二款第一句话明确提到“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因此虚拟货币丧失合法性,也就不能得到法律保护。然而,同样是基于该《通知》第一条第二款,但北京仲裁委引用的是该款第二句话:“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由此,北京仲裁委认为,《通知》并未禁止所有以虚拟货币为标的的交易活动,而是禁止作为非法金融活动的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刘扬亦认同北京仲裁委的裁定。他表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涉嫌非法金融活动的,才应当受到管制,而并非全部涉币行为,例如持有虚拟数字货币,持有行为本身并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我个人认为,在《通知》发布前,自然人之间委托购买并保管比特币的行为,并不涉嫌非法金融活动。”刘扬向记者强调。而《通知》发布后的部分合法性,刘扬则引用了其中第一条第四款第二句话:“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须当注意,如果认为一切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的民事法律行为都无效,就没有必要加上‘违背公序良俗的’这句话了。”刘扬认为,只有投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才能导致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换句话说,如果投资行为不违反公序良俗,则民事行为有效,有效的后果就是受到法律保护。“目前一些公布的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主要分歧,在于《通知》是否可以直接解读为所有虚拟货币均是非法的财产,一概不受法律保护,或是仅限于否定其作为货币的法律地位,以及禁止相关的金融活动。”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联席合伙人娄鹤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说道。回到本文开头的判决本身,北京仲裁委员会的审判也蕴含了其对发展中的新兴事物秉承着较为宽容审慎的裁判思路。在《通知》未出台前,王谨在其前述文章中指出,民商事审判中,一方面固然要考虑监管的相关规定,依法支持监管机构有效行使监管职能;但是也要严格区分民商事审判和行政监管的不同职能定位。“法律视角对待此类行政监管领域的禁止性规定,还是以不过度干涉为好。”王谨认为,在没有明显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没有明显损害公共利益及公序良俗的情况下,应尽量保证双方当事人的契约自由。夏海龙向记者分析称,仲裁委的仲裁员基本都是律师、学者、专家等组成的,他们对新事物的理解与司法人员有较大的不同,更倾向于尊重民事主体间的意思自治,除非法律明确禁止,仲裁员一般不会轻易否定民事行为。“在大多数的商人和律师眼里,比特币显然具有财产属性,但是监管发声了,司法系统也必须要尊重。”夏海龙对此观点鲜明,在目前我国的监管体系下,虚拟货币不可能取得合法地位。审判尺度不一:虚拟财产认定存分歧在司法实践中,北京、上海有多家法院认可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具有虚拟财产的属性,而更多的地方中级法院则对除比特币以外的虚拟货币的财产属性不予认可,部分法院认可比特币作为一种虚拟财产,但称其“缺乏合法的经济评价标准”。各方对虚拟货币的法律性质及国家相关规定的把握程度不同,再加上审判的价值取向,造就了如今的“同案不同判”现象。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近期各地中级法院公布的相关判决发现,北京、上海有多家法院认可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具有虚拟财产的属性,认定依据较为严谨,主要从效用性(价值性)、稀缺性、可支配性等方面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最终法院多主张相关交易合同无效,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的结果作为处理,也有的支持虚拟财产债权人提出的返还比特币的请求。比如,2021年8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1)京03民终10254号】认为,比特币的物理存在形态为数字代码,存在于网络空间中,能够以现有度量标准量化其价值,故根据法律规定,比特币符合作为网络虚拟财产的特征,具有物的属性。2021年11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1)沪01民终11624号】认为,BSN币作为一种虚拟货币,是使用矿机(超级计算器)连接指定矿池根据特定算法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后所获得的奖励。从其产生的过程看,挖矿的过程凝结了人类的劳动成果,具有一定价值;由于其特定的程序和算法的限制,也不可能无限生成,具有稀缺性;挖出之后,所有权人可以上特定的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兑现,可以进行使用支配。BSN币具有虚拟财产的属性,可以作为普通商品进行交易。与此同时,更多的地方中级法院则对除比特币以外的虚拟货币的财产属性不予认可,部分法院认可比特币作为一种虚拟财产,但称其“缺乏合法的经济评价标准”,故最后的审判结果还是指向“诉请不予支持”“合同无效”“不属于民事诉讼案件受案范围”“风险自担”。比如,2021年7月,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04民终2401号】认为,由云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创立的数字代币CC币是未经批准由平台发行,数量由平台自由发放,并不凝结人类抽象劳动,且无法用现有的度量标准度量其价值,因此该数字代币不属于网络虚拟财产,不具备商品的流通性。2021年11月,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湘01民终11978号】认为,案件中涉及的虚拟货币既非货币,亦不具备虚拟财产的商品属性,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的行为,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故本案涉嫌刑事犯罪,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案范围。2021年12月,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黔03民终9625号】认为,以太坊不由当局发行,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也不具有种类物的属性,亦无法用法定货币进行量化。2022年2月,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浙10民终352号】认为,比特币作为一种虚拟财产,缺乏合法的经济评价标准,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产生的风险应当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此外,在司法实践中,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纠纷案件还面临哪些裁量难题?娄鹤表示,相关案件面临取证难、司法程序处置难等困境,由于虚拟货币的技术属性,在案件处理中会涉及信息壁垒、域外取证及认定标准不统一等;对虚拟财产进行冻结、委托第三方处理等。“一方面,我国已经明确将虚拟货币相关行为定义为非法金融活动,因而否定了基于虚拟货币主张经济利益的可能性,但另一方面,也有大量其他国家并未禁止虚拟货币,行为人又的确能够通过虚拟货币获得实际的经济利益。”夏海龙指出,在涉虚拟货币的刑事案件中,如何对相关的“盗窃”、诈骗行为定罪、犯罪金额如何认定等问题均存在较大争议,亟待解决。娄鹤也认为,此类案件在经济损失的认定上有难度。“目前相关认定标准不统一,去中心化特点导致虚拟货币在不同市场的价格差异,价格波动较大。”他说道。其实,国内在目前审判尺度不一的情况下,对于承认虚拟货币财产价值的纠纷案件,便存在着价值认定的“矛”与“盾”。判例中的比特币价值:零、市场价,还是共同认可价格?“《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中亦认可比特币属于‘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虽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但仍具有财产性价值,如果一概拒绝予以保护,对当事人而言恐有失公平。”以全国首例涉比特币的仲裁裁决撤销案件【(2018)粤03民特719号】为例。2017年12月2日,当事人签署的一份协议中规定,高某要分三期将李某委托其进行理财的数字货币资产(20.13个比特币、50个比特币现金、12.66个比特币钻石)全部归还至李某的电子钱包。结果,该协议签订后,高某未履行合同义务。李某遂根据协议中的仲裁条款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要高某归还上述数字货币资产相等价值的美金和利息等诉求。仲裁庭经审理认为,高某未依照案涉合同的约定交付双方共同约定并视为有财产意义的比特币等,构成违约,应予赔偿。在比特币的财产价值上,仲裁庭参考李某提供的okcoin.com网站公布的合同约定履行时点有关BTC(比特币)和BCH(比特币现金)收盘价的公开信息,估算应赔偿的财产损失。高某宇随后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深圳中院撤销上述仲裁裁决,撤裁的主要理由是该仲裁裁决违反我国公共利益。具体而言,高某主张,根据央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自2017年9月4日起,任何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因此,自2017年9月4日起,okcoin.com网站提供数字货币的交易及定价均为非法。仲裁裁决认定高某赔偿李某与比特币等值的美元,再将美元折算成人民币,实质上是变相支持了比特币与法定货币之间的兑付、交易,因而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故仲裁裁决应予撤销。2021年11月份,北京仲裁委官网发布的《中国商事仲裁年度观察(2021)》(下称《年度观察》)中,将该案称为全国首例涉比特币的仲裁裁决撤销案件,亦是近年来法院确认仲裁裁决违背公共利益并予以撤销的极少数案件之一。根据《报核规定》第3条,人民法院认为我国内地仲裁机构作出之仲裁裁决违背公共利益而拟予撤销的案件必须逐级上报最高院批准。也就是说,该案结论已得到最高院背书,因此结论具有可参照性和可复制性,对未来司法和仲裁实践均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年度观察》认为,《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中亦认可比特币属于“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虽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但仍具有财产性价值,如果一概拒绝予以保护,对当事人而言恐有失公平。而在上海部分法院的判决中,在确定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价值时,并未如上述仲裁裁决一样采用第三方平台所公布的比特币市场价格,而是采用当事人共同认可的价格作为标准,以此避开了监管部门对虚拟货币的兑付、定价和信息中介的禁止性规定。“如何在不违反国家货币政策的前提下客观公平地确定虚拟货币的财产价值并对其予以保护,是未来司法实践需要解决的难题。”《年度观察》提到。娄鹤认为,在民事及刑事案件处理过程中,都不可避免涉及虚拟财产都定价问题,通常可以参考标准有:根据用户真实货币的投入计算;根据市场交易价格来确定;网络运营商确定的定价;根据受害者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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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持有比特币合法吗? - 知乎

在中国持有比特币合法吗? - 知乎切换模式写文章登录/注册在中国持有比特币合法吗?陈雷先说结论:持有比特币是合法的。本文从法律文件和司法实践两个方面,对持有比特币的合法性进行了论证。法律文件2013年12月3日,人民银行、工信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了第289号文件,即《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在第一条,正确认识比特币的属性中写道:从性质上看,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这句话有两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说,在中国法定货币只有人民币,比特币不是法定货币,不应当作为一种货币在市场上流通。第二层意识是说,比特币虽然不是货币,不能当做货币流通。但它是一种虚拟商品,可以把它当做一种商品来流通。就像股票、债券等商品一样,任何人都可以持有,可以买卖。此后无论是中央的文件,还是我国的法律、行政法规都没有禁止公民持有比特币。也就是说,持有比特币是合法的。《通知》第五条,加强对社会公众货币知识的教育及投资风险提示中写道:各部门和金融机构、支付机构在日常工作中应当正确使用货币概念,注重加强对社会公众货币知识的教育,将正确认识货币、正确看待虚拟商品和虚拟货币、理性投资、合理控制投资风险、维护自身财产安全等观念纳入金融知识普及活动的内容,引导社会公众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投资比特币这种虚拟货币是有风险的,需要理性投资、合理控制自己的投资风险。总结一下就是,你可以买卖并持有比特币,但是风险自担。这和投资股市一样,你可以任意买卖任何上市的股票,但是请自担风险。比特币的司法实践2020年5月6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涉及比特币的上诉案。在这起案件中,四名犯罪嫌疑人严冬、吕芳、张飞、傅云(马来西亚国籍)通过殴打、威胁等手段,强制受害人皮特、王晓丽将18.88个比特币、6,466个天空币转账到自己的账户。皮特、王晓丽将严冬等人告上法庭,请求返还比特币及天空币。一审法院判决严冬等四人共同返还皮特、王晓丽比特币18.88个、天空币6,466个,若不能返还,则根据加密货币行情网站http://CoinMarketCap.com 2018年6月12日公布的比特币、天空币交易收盘价及当日美元牌价,比特币按每个42,206.75元、天空币按每个80.34元赔偿。严冬等四人不服,选择了上诉。在二审中,皮特、王晓丽自愿放弃追索天空币,但坚持追索比特币。二审法院对一审判决中天空币的相关内容予以相应变更,其他判决内容予以维持,严冬等四人要按照每个比特币42,206.75的价格赔偿皮特、王晓丽夫妇。这个案件的意义在于:承认了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属于财产的范畴,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结论比特币作为一种虚拟商品,属于个人财产的一部分,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任何人都可以买卖和持有比特币,但是相应的风险需要自行承担。特别说明: 本文只是在论证持有比特币的合法性,不能作为投资比特币的依据。发布于 2020-09-27 10:39虚拟货币数字货币比特币 (Bitcoin)​赞同 9​​添加评论​分享​喜欢​收藏​申请

十部门:比特币、以太币等虚拟货币业务属于非法金融活动--经济・科技--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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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部门:比特币、以太币等虚拟货币业务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2021年09月24日18:10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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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9月24日电 (黄盛)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户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点,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对于开展相关非法金融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通知》答记者问时表示,近年来,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盛行,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滋生洗钱、非法集资、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为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始终保持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高压打击态势,人民银行等部门结合新的风险形势,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该《通知》。

《通知》明确,要建立健全应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工作机制。

具体来说,一是建立部门协同、央地联动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中央层面,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等十部门建立协调机制,整体统筹和推动工作落实;地方层面,各省级人民政府落实属地风险处置责任,依法取缔打击本辖区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

二是加强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监测预警。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完善虚拟货币监测技术平台功能,提高识别发现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精度和效率。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加强对涉虚拟货币交易资金的监测工作。各部门、各地区加强线上监控、线下摸排、资金监测的有效衔接,建立信息共享和交叉验证机制。

三是构建多维度、多层次的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防范和处置体系。金融管理部门、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密切协作,从切断支付渠道、依法处置相关网站和移动应用程序、加强相关市场主体登记和广告管理、依法打击相关非法金融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等方面综合施策,有关行业协会加强会员管理和政策宣传,全方位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要构建中央统筹、属地实施、条块结合、共同负责的长效工作机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动态监测、及时处置相关风险,坚决遏制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气,严厉打击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和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全力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责编:崔元苑、吕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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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币在各国或地区的合法性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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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1在各联盟的细节

2在各国家或地区的细节

开关在各国家或地区的细节子章节

2.1亚洲

2.2美洲

2.2.1北美洲

2.2.2中美洲

2.2.3加勒比地区

2.2.4南美洲

2.3欧洲

3参见

4参考文献

开关目录

比特币在各国或地区的合法性

6种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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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列表不完整,欢迎您扩充内容。

比特币的法律地位   法定货币   允许(合法使用比特币)   有争议(对比特币的合法使用有一些限制)   有争议(基于现有法律的解释,但不直接禁止比特币)   禁止(全部或部分禁止)

本列表列出比特币在世界各国家或地区的合法性和相关政策。 [1]各国对比特币都有不同的政策。

在各联盟的细节[编辑]

国家或地区

不合法性

 欧洲联盟

合法

欧洲银行业管理局:虚拟货币不受法律保障。2012年12月6日央行在该报告中写道:“本报告是为讨论虚拟货币体系提供基础的第一次尝试。尽管这些体系可能在金融创新和为消费者提供另外的支付工具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同时它们显然也会产生风险。”该报告补充道:“由于虚拟货币体系的规模小,除了这些体系的用户,这些风险不会影响到任何人。”该报告回顾了比特币的历史,评论了其基本特征,包括货币方面和技术操作方面。[2][3]

在各国家或地区的细节[编辑]

亚洲[编辑]

国家或地区

不合法性

 俄罗斯

合法

2014年2月8日,政府宣布全面禁用比特币。 [4]

2016年11月,俄罗斯联邦税务局宣布比特币“并非违法”。[5][6]

2017年4月10日,根据俄罗斯财政副部长阿列克谢·莫伊耶夫(Aleksey Moiseev)的说法,到2018年俄罗斯可能会承认包括比特币的加密货币。[7]

 以色列

合法

2014年2月19日,以色列政府对公众发出警告:“这种匿名性可用于犯罪活动,包括洗钱、非法融资和资助恐怖主义。” [8]

截至2017年,以色列税务机关发表声明称,比特币和其他加密货币不属于货币的法律定义,既不属于金融证券的定义,也不属于应税资产。[9]每次出售比特币时,卖方都必须缴纳25%的资本利得税。矿工、比特币交易商将被视为企业,并且必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征收17%的增值税。[10]

 中华人民共和国

禁止

根据央行等五个部委2013年印发地《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虽然比特币被称为“货币”,但“并非真正意义的货币”。根据央行货币金银局官网2017年发布的《关于冒用人民银行名义发行或推广数字货币的风险提示》,央行尚未发行法定数字货币,也未授权任何机构和企业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无推广团队。目前市场上所谓“数字货币”均非法定数字货币[11],因此,引起了中国大陆媒体题为“比特币们究竟是不是货币?”,对各国央行货币政策的质疑。[12]

2013年12月5日,继维基解密泄露美国外交电报事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成功地防范了信息风险后,[13][14]为了防范金融风险,中国人民银行等五个部委及时地印发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宣布比特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监管范畴内,将不被视为有效的交易结算工具,因为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非真正意义的货币。

2014年初,中国人民银行的一份研究报告认为,比特币的使用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风险:

政策风险:比特币的去中心化特性会可能对传统货币体系产生威胁,影响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并减少财政收入;

法律风险:目前比特币仅仅作为虚拟商品而不是货币受到各国的法律保护;

投机风险:比特币没有国家信用或实物资产作保障,并且价格可能出现大幅波动,对投资者来说风险极大;

洗钱风险:比特币具有匿名性和不受地域限制的特点,资金流向难以监测,将非常容易规避政府的监管;

替代风险:比特币还存在信用保证缺失、安全性能较差和易导致通缩等缺陷,同时还得面对各种后起的山寨币的竞争,存在较大的替代风险。[15]

向记者回答有关问题,称“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并要求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16][17]。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关于货币体系演变的思考和言论。

2009年3月23日,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不久,比特币创建之际,在央行官方网站发表《关于改革国际货币体系的思考》一文,提出了去主权化的国际货币体系,即“创造一种与主权国家脱钩、并能保持币值长期稳定的国际储备货币”。 这篇文章在大陆官方网站消失。[18]

2014年4月11日, 比特币“与集邮者收集的邮票一样”,“是一种能够交易的资产而非支付货币”。[19]

2016年2月13日, “比特币是不要中央银行的”数字货币。[20]

在2017年3月10日,“数字货币、区块链等技术会产生不容易预测到的影响。”[21]

2017年2月1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原行长李礼辉表示:“比特币,它是建立在一个无国界的平台上,.....对人民币汇率会有一定的影响,在一定意义上还是会对国家的金融安全造成一定的冲击。”李礼辉说:“既然比特币和比特币的交易平台具有了金融的属性,就必须装进法律和监管的笼子里头。”[22]

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要求禁止虚拟货币交易[23]。

2018年7月6日,新华社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人民币参与交易的比特币,其全球占比从之前的90%以上,已经降至1%不到,基本实现无风险退出。[24]

2021年5月21日晚间,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第五十一次会议,会议提出三点大要求,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

2021年五月底开始,内蒙古、新疆、青海、四川相继出台政策,全面清理和关停虚拟货币挖矿业务。其中四川的比特币矿场遭到断电[25]。

2021年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约谈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兴业银行和支付宝等银行和支付机构,就严打包括比特币在内的虚拟货币提出要求[26]。

2021年7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发布《防范虚拟货币交易活动的风险提示》,要求相关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宣传等服务,也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虚拟货币服务[27]。

2021年9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十部委9月15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规定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严厉打击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对于开展相关非法金融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8]。

2021年9月24日,国家发改委、中宣部、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等部门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1283号),要求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为淘汰类产业;严格限制虚拟货币“挖矿”企业用电报装和用能;严禁对新建虚拟货币“挖矿”项目提供财税金融支持;停止对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的一切财税支持;停止对虚拟货币“挖矿”项目提供金融服务。对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按照《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有关规定禁止投资,严禁新增项目投资建设。对“挖矿”企业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限期淘汰。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责令其停产或予以关闭。对违反规定者,依法追究相关责任[29]。

2021年11月16日,中国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加密货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是由当局发行的货币,无法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中国发改委将针对产业集中式挖矿、国营单位涉及挖矿和比特币挖矿展开全面整治。[30]

 台湾

合法

2013年12月30日,中华民国中央银行与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表示,比特币因为不具法偿效力、不具真正通货等特性而并不能视为货币。该行将比特币视为高度投机之数位“虚拟商品”,但因可能有资安等种种风险,而建议民众在交易时必须注意其风险,并且禁止比特币于第三方支付的交易流程中所使用[31]。

 香港

合法

2014年1月15日,香港消委会警告:比特币等虚拟货币风险高。[32]

 日本

合法

2014年2月27日,日本监管机构开始研究比特币监管问题。早些时候,日本金融厅发言人向华尔街日报说,比特币交易所不在金融厅的监管范围内。日本央行近期也表示,央行并没有处在监管比特币交易所的位置上。财务省也说监管比特币不属于其职责所在。[33]

2016年6月3日 通过了一项法案,认为数字货币与法定货币类似,可以用作支付方式。[34] [35]

2017年4月1日日本仮想通货法((改正资金决済法)Payment Services Law)生效,承认虚拟货币的合法支付地位。

 新加坡

合法

新加坡中央银行2014年就比特币是否监管表示,比特币交易是商业考量,政府无权过问,也不会干涉比特币的交易与使用行为。三大银行之一DBS新加坡发展银行2020年底,推出Digital Exchange,提供四种法定货币和四种主要加密货币之间的兑换,数字资产正式货币化,比特币现货交易受承认[36]。

 泰国

合法 / 银行禁令

缺乏合适法规,视为非法行为。2013年7月,泰国当地一家比特币创业公司表示因为泰国中央银行已经完全禁止了比特币的流通交易,所以他们不得不终止了所有业务。[37]

 土耳其

合法 / 银行禁令

2021年4月16日,土耳其共和国中央银行发布了一项法规,禁止直接或间接使用包括比特币在内的加密货币和其他基于分布式账本技术的数字资产来支付商品和服务费用,理由是可能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2021年4月30日开始的交易风险。[38]

 韩国

合法

禁止未成年人和所有外国人交易比特币。成年韩国人可以使用在银行也有真实姓名的账户在交易所进行比特币交易。银行和交易所负责核实客户的身份和执行其他反洗钱规定。[39][40]

美洲[编辑]

北美洲[编辑]

国家或地区

合法性

 美国

合法

即使在法律健全的美国,其不同的政府部门为比特币制定了不同的政策。根据财政部金融犯罪执法系统FinCEN2013年发布的虚拟货币个人管理《条例》,比特币是一种“货币”。相反,根据美国国内税收署2014年的《通知》,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是“财产”而非“货币”。另外,根据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2017年对比特币ETF申请的决定,比特币即不是“财产”,也不是“货币”,而是一种“期货”。这些相互矛盾的政策为司法带来了困惑。[41]

2017年3月,美国西北大学普利兹克法学院 (Northwestern University - Pritzker School of Law)教授,约翰·麦金尼斯(John O. McGinnis)和 Boies Schiller Flexner 律师事务所律师,凯尔·罗氏(Kyle W. Roche)在他们发表的论文《比特币:秩序无需法制的数码时代》中指出,比特币是一种潜在的第三种货币体系,对国家控制更具抵抗力,因为它没有物理属性 ,在加密下操作,并且可以创建设置数字上限。所需的信用不在于任何政府,而是在于那些核实比特币交易过程中,去中心化去和共识主动性秩序。建立在非法治秩序上的比特币,其重要性不但影响到它本身的发展,而且为其他领域开启了超越国家法律的可持续性平台。[42]

2013年5月,美国财政部金融犯罪执法系统FinCEN发布了虚拟货币个人管理《条例》。阐述了具备“可转换”性的虚拟货币。这种类型的虚拟货币具有实际货币的同等价值,或是实际货币的替代品。[43] [44] [45]

2013年5月,美国国土安全局通告称,电子货币交易网Mt. Gox首席执行官马克·卡普利斯(Mark Karpeles),没能如实告知他在富国银行开设的账户是用作货币兑换,并查封比特币交易账户。[46]随后,Mt. Gox公布交易认证机制——用户需提供政府承认的身份证和债务信息。[47][48]

2013年5月,加州政府金融(DFI)机构资深大律师,保罗·克莱顿,用信函通知《比特币基金会》终止货币交易活动。[49]比特币基金会律师派崔克·默克(Patrick Murck)表示,加州DFI似乎在试探性地,用这封信向比特币经济生态发送一个警告。[50]

2013年8月,美国德州联邦法官 Hirsh 把比特币裁为合法货币,受《联邦证券法》监管。[51][52][53]

2013年8月,美国政府税收征管机构担心有人用比特币逃税。[54]

2013年8月,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理事 Bart Chilton 认为它是一种期货。[55]

2013年8月,美国联邦调查局(FBI)担心比特币会被用来非法活动。[56]

2013年11月,美国司法部和美国证交会的代表出席美国参议院的一个听证会时称,比特币是一种合法的金融工具,这一说法预计将会推进比特币合法化的进程。据听证会上公布的文件,美联储主席伯南克认为,比特币“或具有长期的承诺”,也能够某一天“促进更快速、更安全和更高效的支付体系”。目前还没有必要对虚拟货币进行直接干预和监管。[57]

2014年3月25日,美国国内税收署25日发布通知,认定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为“财产”而非“货币”,并拟对虚拟货币交易征税[58]。

中美洲[编辑]

国家或地区

合法性

 哥斯达黎加

不被当作通货

2017年10月,哥斯达黎加中央银行(英语:Central Bank of Costa Rica)发表声明称,比特币和加密货币不被视为通货,不受法律支持,也不能在哥斯达黎加的国家支付系统上交易。中央银行强调,任何使用加密货币的人都需要自担风险。[59]

 萨尔瓦多

合法

主条目:比特币在萨尔瓦多(英语:Bitcoin in El Salvador)2021年6月9日,萨尔瓦多国会通过《比特币法》,认定比特币为该国法定货币[60][61][62]。同年9月7日,比特币正式成为萨尔瓦多法定货币[63][64][65]。

 尼加拉瓜

自2014年起不受监管

截止2014年,尼加拉瓜政府并未通过任何关于比特币的法规,中央银行也没有发布任何裁决或指导方针。2014年1月新日报(西班牙语:El Nuevo Diario)报道称,一位美国银行家使用比特币购买了尼加拉瓜房地产。[66]:Nicaragua

加勒比地区[编辑]

国家或地区

合法性

 牙买加

合法

2017年,牙买加银行发表声明称,必须为利用加密货币技术创造机会。牙买加银行表示,他们计划开展一系列提高对加密货币的认识的活动。[67][68][66]:Jamaica

 千里达及托巴哥

合法

2018年,特立尼达和多巴哥中央银行(英语:Central Bank of Trinidad and Tobago)发表声明,表示愿意与提供金融科技和虚拟货币的公司合作,同时也警告虚拟货币具有风险性,可能促进犯罪活动,并且在出现问题时缺乏保险和监管机构的追索权[69]

南美洲[编辑]

国家或地区

合法性

 阿根廷

合法 / 银行禁令

比特币可能被视为货币,但不是法定货币。根据阿根廷民法典,比特币可能被视为商品或物品,并且比特币交易可能受民法典下的商品销售规则管辖。[66]:Argentina

2022年5月5日,阿根廷中央银行禁止金融机构促进任何与加密货币相关的交易。[70]

 玻利维亚

非法

完全禁止。[71]玻利维亚中央银行(英语:Central Bank of Bolivia)于2014年发布了一项决议,禁止比特币和任何其他不受国家或经济区监管的货币。[72]

欧洲[编辑]

国家或地区

合法性

 德国

合法

2013年8月,德国政府认可比特币的法律和税收地位,视为合法记账单位,成为全球第一个正式认可比特币合法身份的国家。[73]

 瑞士

合法

瑞士联邦政府目前正在评估比特币给瑞士金融系统带来的机会。他们也在评估比特币是否可以被认定为一种外汇,从而在现有法律下允许机构投资者进行比特币交易。[4]

 丹麦

合法

研拟将虚拟货币纳入法规护规范。

 挪威

合法

视为一种商品资产,研拟课征资本利得税。

 法国

合法

法国政府宣布比特币违法,但几周后成立国家《比特币基金会》。[74]欧洲央行发表“虚拟货币架构”报告,法国比特币交易平台取得PSP资格。

法国财政部于2014年7月11日颁布了有关虚拟货币专业人士,交易所和税收运作的法规。[75]

 英国

合法

2014年1月21日,审核比特币税收问题或调整增值税。[76]

参见[编辑]

比特币法

反对比特币法律示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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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币:在萨尔瓦多成为法币引发的争议和冲击波 - BBC News 中文

在萨尔瓦多成为法币引发的争议和冲击波 - BBC News 中文BBC News, 中文跳过此内容繁分类主页国际两岸英国科技财经视频材料BBC英伦网主页国际两岸英国科技财经视频材料BBC英伦网比特币:在萨尔瓦多成为法币引发的争议和冲击波2021年9月23日图像来源,AFP图像加注文字,至少上千人走上萨尔瓦多首都街头抗议,反对该国政府将比特币定为法币。2021年9月初,萨尔瓦多正式将比特币作为国家法定货币与美元并列使用,衍生巨大争议和混乱,引起世界各地比特币投资者和投机者的密切关注。比特币是世界上第一个加密数码币。萨尔瓦多则是“吃螃蟹者”--全球第一个将比特币作为合法货币的国家。无论接下来发生什么,萨尔瓦多已经发生的事至少也有“示范效应”,给来者提供经验、教训。中国一度被视作比特币挖矿的最大国家。近期,以恒大为代表的负债累累的房地产行业引发的抛售潮,也给包括比特币在内的加密数码币国际市场带来进一步冲击。中国加强打击加密货币后,比特币现恐慌式抛售马斯克,中国矿工……一文看懂近期比特币大幅波动及背后原因新一轮打压下中国比特币矿主贱卖矿机纷纷“出海”萨尔瓦多为什么要作世界第一?2021年6月初,中美洲小国萨尔瓦多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宣布将正式把比特币作为合法货币的国家。萨尔瓦多总统布克尔当时说,此举将使居住在国外的萨尔瓦多人更容易把钱寄回家。当局另外的考虑还包括吸引投资、金融包容性、货币多元化等。萨尔瓦多国会随即批准有关立法,90天之后,即2021年9月初,比特币与美元一起成为萨尔瓦多法定货币。这项法律意味着,每个在萨尔瓦多的企业都必须接受比特币作为商品或服务的法定货币,除非它无法提供处理交易所需的技术。在正式将比特币当作法币使用的当天,萨尔瓦多政府还购入共400枚比特币,按当时行情价值约2100万美元。比特币会是海外移民向家乡汇款的最佳选项吗?比特币消耗庞大能源“超过阿根廷全国用电量”图像来源,Reuters图像加注文字,萨尔瓦多总统布克尔说,居住在国外的萨尔瓦多人使用比特币更容易把钱寄回家。此前,萨尔瓦多政府推出了比特币数字钱包Chivo,还设立了一批比特币提款机。萨尔瓦多的经济严重依赖从国外汇回该国的款项。这些汇款约占该国国内生产总值(GDP)的20%。萨尔瓦多人口不到7百万,不过,有超过2百万萨尔瓦多人住在国外、但继续与出生地保持密切联系,每年汇回的款项超过40亿美元。比特币成为法币后发生了什么?6月份萨尔瓦多将议会比特币列为法定货币后,虽然已经出现了大量反对性的看法和争议,但比特币币值大涨。但等到萨尔瓦多采用比特币作为法定货币的第一天,随着不少比特币提款机出现技术故障,无法工作,萨尔瓦多各地爆发了愤怒的抗议。国际上,每枚比特币价值暴跌比一个月前的高点约一万美元。一位萨尔瓦多反对党政治家说,这次下跌导致这个拉丁美洲最贫穷的国家之一立即损失了300万美元。比特币在萨尔瓦多推出后出现的结果与布克尔总统在开始大胆实验时的设想相去甚远。萨尔瓦多国债市场也随着该国使用比特币出现闪崩。随之而来的至少上千人走上萨尔瓦多首都街头抗议,甚至出现烧毁比特币提款机以及暴力冲突事件。图像来源,AFP图像加注文字,一些萨尔瓦多人捣毁比特币提款机。比特币作法币各方怎么看?虽然美国连锁品牌麦当劳和星巴克在萨尔瓦多国内的加盟店开始接受比特币付款,但在萨尔瓦多的众多国际品牌保持谨慎,没有加入官方推动的比特币潮流。美国的苹果和中国的华为等平台都没有提供萨尔瓦多政府支持的数字钱包Chivo。而Chivo的服务器在无法跟上用户注册后不得不下线。很多国际金融的权威官方机构开始就不支持萨尔瓦多将比特币作为法币的做法。比如世界银行6月份就拒绝了萨尔瓦多提出的帮助实施比特币作为法定货币的请求。有国际金融机构高层人士甚至认为,比特币因为缺乏主权支持,最终将无法存在。长期以来,比特币挖矿的透明度和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早已引发关注。中国加大封禁虚拟币力度 挖矿的环境代价挑战全球除了可能造成金融不稳定外,也有人担心,比特币因为没有政府监管可能被用于逃税、洗钱等大额跨境金融交易。中国近期有何举措?中国曾是比特币挖矿的世界第一大国。中国不承认比特币的合法地位,但国内曾有地方政府为吸引投资支持挖矿。加密数码币挖矿耗费中国主要依靠煤矿火电的大量电力能源,给中国减排努力带来间接威胁。大量资本从包括一些中国国有银行参与的金融项目或交易转移至使用比特币等非官方加密数码货币,中国金融监管部门认为,比特币可能对中国的金融体系构成很大隐患。图像来源,EPA图像加注文字,恒大债务危机也导致比特币币值大幅下跌。中国金融监管部门从2021年6月开始约谈包括国有银行在内的众多金融机构,并明确禁止各地纵容比特币挖矿。“转战”萨尔瓦多一度被比特币投机者认为是其光明前景的开始。但从目前形势来看,事实似乎相反。不过在9月下旬比特币值大幅下跌之际,萨尔瓦多总统布克尔宣布又买了150个比特币,使该国持有的比特币总数达到700个。他说这是抄底的好时机。萨尔瓦多能否“扭转乾坤”,不仅稳定自身经济,甚至吸引更多国家将比特币定为法币,目前无法定论。但是,在世界经济面临很多未知数之时,投资方目前更希望看到的,或许是有主权意义的现金或者实物。相关主题内容经济个人理财银行业股票市场头条新闻金门渔船翻覆事件余波未了 两岸海空界线默契逐步失效2024年3月11日中国被指透过寄宿学校制度压缩藏语教育2024年3月10日视频, “我没有被社会逼着走了” 不再避讳“肌肉女”的中国女性4 小时前特别推荐以色列有可能“消灭”哈马斯吗?2024年3月5日恒指再近历史低点 香港走向“国际金融中心遗址”还是寄望“由治及兴”2024年1月30日北京施压与台湾“断交潮”持续:民众有何看法?邦交国会否“清零”?2024年1月25日中国外商直接投资首次转负 外企对中国失去兴趣了吗?2023年11月16日“热辣滚烫”的贾玲何以打破中国电影春节票房纪录2024年2月20日美国大选2024:为何特朗普仍如此受共和党人欢迎2024年1月17日偏离传统叙事 用文学和音乐记录自己的第二代台湾裔美国人2024年2月16日焦虑的Z世代正在重塑“中国梦”2024年1月4日中国渔船翻覆事件:渔民家属抵金门 中国海警登台湾观光船临检2024年2月21日热读1金门渔船翻覆事件余波未了 两岸海空界线默契逐步失效2追拍艺妓造成滋扰 日本京都禁游客入小巷3中国被指透过寄宿学校制度压缩藏语教育4中国两会:总理记者会被取消 打破30年惯例5中国两会2024:北京能否为陷入困境的经济找到出路6穆斯林斋月:解疑你可能误解的六件事最近更新: 2019年5月7日7中国外长批评美国对华打压到“匪夷所思”的程度8中国两会2024:有哪些重要的关注点9中国两会:GDP增速目标仍维持5% 分析称实现该目标更具挑战性10美国军舰再入台湾海峡 中国施行《海上交通安全法》反制最近更新: 2021年9月2日BBC News, 中文BBC值得信赖的原因使用条款隐私政策Cookies联络BBCDo not share or sell my info© 2024 BBC. BBC对外部网站内容不负责任。 阅读了解我们对待外部链接的

中国为何禁止数字货币流通却又允许其挖矿? | 经济 | 半岛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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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比特币?

比特币是一种加密货币,是由一位化名“中本聪”的人员在2009年基于区块链技术而创建的。一枚比特币最初的官方价格仅为几美分,而在大约12年之后,一枚比特币的价值现在已经超过了3.6万美元。

比特币可以通过多种平台进行电子交易,其中最著名的是Binance、Houbi和Bitterx。比特币区别于法币的最大特征在于其数量的有限性——它最多只能增加至2100万个单位,而法币却是可以无限增加的,并因此导致通货膨胀。

中国与打击比特币的斗争

中国政府禁止比特币在所有平台上的流通,并关闭了所有交易比特币的平台,并认为比特币是洗钱等犯罪活动的避风港。

此外,比特币还会在不久的将来取消中间商的作用——例如银行,因此,任何机构或政府都无法控制或垄断这种分散化的货币。

比特币的交易是以直接方式完成的,不需要任何金融中介,这就是说,比特币可以直接在买卖双方之间完成交易,而无需第三方或以其他传统纸币作为中介。因此,比特币将对银行系统构成主要的威胁。

而且,中国政府对比特币的另外一个特征深感担心,即比特币缺乏对其持有者身份的识别,而这是因为比特币是以加密代码的形式记录的。基于上述原因,中国政府不允许比特币的流通,并担心比特币会与中国的数字人民币构成竞争。在中国人民银行完成对数字人民币的所有测试之后,该货币有望在未来几个月内正式推出,届时,即使用户没有银行账户也可以使用数字人民币进行交易。

与比特币不同,中国推出的数字人民币将基于国家信用。现在,比特币因其高市值而被视为加密货币之王,据报道,其市值在近期已经上升至4.2万美元,打破了其历史纪录,随后又在短时间内跌回3.15万美元。

中国政府担心比特币将对其新推出的数字人民币构成竞争(盖帝图像)

挖矿平台

另一方面,中国政府虽然禁止比特币及其他加密货币的流通,但却允许开采比特币。目前,世界上最大的比特币挖矿平台就存在于中国。

尽管中国禁止比特币在所有平台上的流通,但是,中国近期却已成为以比特币为首的加密数字货币的挖矿者的沃土。由于开采费用相对较低,中国被投资者们视为挖矿过程中的避风港。

在近期,有许多加密货币挖矿公司纷纷涌向中国,因为全球加密数字货币挖矿领域的大多数投资者都将其挖矿平台设置在中国,而这主要是基于两个原因:

第一个原因是比特币的挖矿过程,是解决比特币和其他加密数字货币复杂算法的问题。因此,挖矿者需要具有卓越功能的计算机来解决复杂的算法问题,而这些设备却非常昂贵。但是,中国却拥有很多这样的设备,而且价格非常具有竞争力。中国正是制造这些设备的国家,也是全球最大的加密货币挖矿机市场,因此,对于世界各地的加密货币挖矿者而言,中国绝对是他们在挖矿过程中的避风港。

第二个原因在于比特币的开采过程需要消耗大量电力。因此,投资者在挖矿过程中依赖于低成本的电力,从长远角度来看,电力成本将是挖矿成本中最重要的因素,而中国的电价却非常适宜,与其他国家相比,投资者在中国所需的成本更低,因此,中国成为了吸引全球投资者开设比特币挖矿平台的热点。

中国从比特币挖矿业务中获利颇丰(盖蒂图像)

挖矿沃土

基于两大特征,中国政府允许开采比特币。根据加密数字货币专业公司Bitooda发布的一份报告,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的加密货币挖矿沃土,并超过了全球采矿总量的50%。

据悉,一枚比特币的价值目前相当于3.1万美元,这就是说,中国从挖矿过程中获得了丰厚的利润。因此,可以说中国政府正在按照符合其国家利益的方式来对待比特币,同时也保障了数字人民币不受任何竞争对手的侵害。这表明中国在对待比特币时充满了智慧与理性,并使之符合国家利益。

现在,中国拥有一切可用来获取以比特币为首的加密数字货币的工具,那么,它会主导加密数字货币吗?它会成为加密数字货币的堡垒及其辐射全球的中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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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人民法院报刊文:虚拟货币属合法财产_腾讯新闻

9月1日人民法院报刊文:虚拟货币属合法财产_腾讯新闻

9月1日人民法院报刊文:虚拟货币属合法财产

9月1日,中国人民法院报今日刊文《虚拟货币的财物属性认定及涉案财产处置问题》,由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王中义、杨聪惠撰文,从实践中对虚拟货币的刑法属性认定提出若干意见:

1、虚拟货币具有经济属性可归属为财物;

2、现行法律政策并未将虚拟货币定性为非法物品;

3、基于以上基础,对涉及案件,根据被害人是否具有违法行为进行,在刑事 、民事法秩序统一的基础上,分别予以对待,做 到个人财产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均衡保护。

《虚拟货币的财物属性认定及涉案财产处置问题》全文如下:

虚拟货币成为违法犯罪“帮凶”趋势愈加突出,全球涉虚拟货币犯罪交易额从2020年的84亿美元上升至2022年的206亿美元,创历史新高。当下,司法实践对涉虚拟货币犯罪的行为定性、涉案款物处理等问题上,分歧日益显现,有必要进一步厘清虚拟货币的刑法属性及涉案财产处置问题。

一、虚拟货币的刑法属性辨析

实践中对虚拟货币的刑法属性认定存在几类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虚拟货币仅是存储于计算机系统内的电子数据,时下更是作为非法货币在我国“黑市”流通,大都充当违法犯罪支付手段、境外资金非法入境媒介等“黑灰”角色,在法律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不应当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财物。

第二种意见认为,虚拟货币属于虚拟商品,具有财产价值,且从司法解释关于盗窃、抢劫毒品等违禁品定盗窃、抢劫罪的规定看,也应当将虚拟货币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财物。但鉴于我国现行政策禁止虚拟货币流通,不宜将其认定为合法财产予以保护。

第三种意见认为,虚拟货币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财物,且属于合法财产,除非其被持有人用于违法犯罪或直接源于持有人的违法犯罪等,否则应当保护虚拟货币持有人的财产权益。

笔者同意第三种意见。理由是:

(一)虚拟货币具有经济属性可归属为财物

1.虚拟货币本身具有使用价值。

法定货币特别是纸币(具有收藏价值的除外),除了具有价值尺度、交换媒介、支付手段等法定功能之外,其本身并不具有一般性使用价值。但虚拟货币不同,其本身可以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表现在:

(1)充当结算媒介。在一些区块链应用领域例如证券结算领域,区块链系统内部的加密资产流通不可或缺,如为了实现区块链证券结算系统中的货银对付(DVP),需要由区块链中的控制或指定节点在向托管银行存入等额法定货币的前提下,发行虚拟货币即“结算硬币”(Settlement Coin)以实现系统内部的证券与资金结算。

(2)充当虚拟凭证或财产。如作为演唱会、音乐会的门票等,通过区块链技术实现不可篡改的功能;作为电子投票、游戏道具等,使用区块链技术确保虚拟财产不可篡改。在此情况下,尽管依法应当否定其货币功能,但不影响其财物属性的认定,也是法律为新兴技术发展保留必要通道的功能体现。

2.虚拟货币的交换价值客观存在。

比特币等虚拟货币,通过区块链将世界上任何角落的陌生人连接起来,通过“共识机制”和“去中心化”的点对点交易来传输价值,成为世界范围内便捷结算工具,特别是通过锚定法定货币(或资产)方式保持价格稳定的稳定币如泰达币(USDT)应运而生以后,虚拟货币的货币功能日益完善。虚拟货币具有的去中心化特征,通过分布式加密系统运行,世界上所有的虚拟货币硬件系统都存有虚拟货币账本,虚拟货币不会因一个硬件的灭失而灭失。

也正基于虚拟货币技术上的不可篡改性和反脆弱性,虚拟货币被部分群体视为“硬通货”,成为现实生活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付手段。在当下的世界支付体系内,虚拟货币已经超越其计算机数据这一物理特性,作为新兴金融技术,被许多国家纳入金融体系,并将其作为一种合法的货币使用,如日本、美国、欧洲、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国家。据统计全世界已有73个国家近3万台虚拟货币ATM机。

我国目前出于保障人民币作为法定货币的地位、打击违法犯罪等考虑,尚未承认虚拟货币的法定货币地位及货币功能,但其交换价值因存在境外市场的法定认可和合法流通而客观存在,无法摒除。如果将虚拟货币视为毒品等违禁品予以对待,不承认其交换价值,势必导致虚拟货币不可避免地从境外流入境内后,凝结的劳动价值、市场价值被废弃,客观上导致财产灭失,并不利于涉虚拟货币犯罪案件追赃挽损工作的开展。

3.以非法手段取得他人虚拟货币的,应当按照财产犯罪处理。

如前所述,虚拟货币客观上具有正向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不同于不具有任何正向价值的毒品等违禁品。在司法解释等出于对占有保护的目的,而规定盗窃、抢劫、诈骗毒品等违禁品,构成相关财产犯罪的情况下,“举轻以明重”,虚拟货币理所应当成为财产犯罪对象。

基于虚拟货币之计算机数据这一物理特性,司法实践及学理上一直存在将涉虚拟货币犯罪按照计算机信息系统类犯罪定罪处罚的做法和观点,显然放弃了对虚拟货币之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评价,又不得不通过扩大对我国刑法规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类犯罪手段解释的方式,为此类行为寻求入罪途径,确有违“罪刑法定”之嫌。

如某案中,涉案被告人并不是使用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的技术手段等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也未实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的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等行为,其行为实质是非法获取虚拟货币,侵犯的法益是物的所有权,并未侵犯计算机信息系统类犯罪所保护的公共秩序之法益。舍弃财产犯罪,以计算机信息系统类犯罪定罪处罚,有违罪责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也剥夺了被害人的诉讼参与权及财产权益的保护。

基于上述分析,笔者赞成将通过骗取、盗窃、抢劫等非法方式取得他人虚拟货币的行为与计算机信息系统类犯罪行为,认定为法条竞合关系,而非想象竞合关系的意见。对于盗窃虚拟货币等,数额未达到入罪标准的,不能退而求其次,按照计算机信息系统类犯罪定罪处罚。

(二)现行法律政策并未将虚拟货币定性为非法物品

1.相关规章明确认定为虚拟商品。

201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银发〔2013〕289号,以下简称《2013五部门通知》)明确规定:“从性质上看,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进而,如泰达币等与比特币一样具有“没有集中发行方、总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特点的其他虚拟货币,也应当属于虚拟商品。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可见,将比特币等虚拟商品归属于虚拟财产进行保护,亦得到民法典这一开放态度的支撑。

2.行政法律政策并未全面禁止虚拟货币交易。

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等十部门于2021年9月15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银发〔2021〕237号,以下简称《2021十部门通知》)第一条第(二)项规定: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

对此条规定,司法实践中产生两种解释:一种认为,所有的虚拟货币买卖行为都是属于禁止的非法金融活动;另一种意见认为,只有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的虚拟货币买卖行为,才是非法金融活动而予以禁止。

“业务”的释义是个人的或某个机构的专业工作。对于偶尔一次的买卖行为,显然不能定义为业务活动,比如某案中作为出售虚拟货币方的李某乙,现有证据可以查明是第一次代其儿子在境内出售虚拟货币,将其此次售卖行为定性为业务活动,显然不妥。

综上,笔者认为《2021十部门通知》并未将所有的虚拟货币买卖行为都认定为非法金融活动而予以禁止。司法实践必须结合个案行为特征,对是否属于应当禁止的非法金融活动作出认定。

再从《2021十部门通知》第一条第(四)项的规定看,买卖虚拟货币可认定为“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违背公序良俗的才认定行为无效,而不是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不涉及非法金融活动的虚拟货币交易行为,不具有行政违法性。虽然买卖虚拟货币的民事行为,因危害了国家的金融秩序等可以认定无效,但交易对象虚拟货币本身并非非法物品。

3.从民事审判实践来看,仅“厌恶”交易行为,并不否认虚拟货币的合法财产属性。

笔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随机选取的2022年以来的16件涉及虚拟货币交易的终审民事判决看,司法实践对于以虚拟货币的生产、交易、投资为目的而实施的民事行为,全部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认定无效,但对涉案的虚拟货币及交易对价,并未采取移送相关行政部门处理,并由行政部门予以追缴等措施。

其中,颇具代表性和指导意义的最高人民法院(2022)最高法知民终1581号民事判决,认为为获取虚拟货币而订立的软件开发合同,因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效,但双方当事人对于合同无效均存在过错,故判决被上诉人向上诉人返还合同款10万元,而非没收该10万元,或者将该10万元排除在法律保护范畴之外,这与《2021十部门通知》规定的精神是一致的。

对于未涉及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虚拟货币交易行为,民事行为人风险自担、责任自担,现行的法律政策尚未禁止,更未将虚拟货币认定为是与毒品、淫秽书刊、管制刀具等一样性质的违禁品,相关主体持有虚拟货币具有合法性。例如林农所有的林木,在未取得砍伐许可证前,可以合法所有,但不得以砍伐方式处置。

综上,在现行的法律政策框架下,我国相关主体持有的虚拟货币,仍属于合法财产,受到法律保护。

二、以合法性的基本立场处理涉案款物

基于上述分析,笔者认为对于涉虚拟货币的犯罪行为,涉案款物并不可一律予以没收或者发还,应当在刑事、民事法秩序统一的基础上,分别予以对待,做到个人财产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均衡保护。

(一)被害人无交易行为的。

如盗窃他人虚拟货币的,被害人并无将其持有的虚拟货币对外出售的行为和意思表示。

被告人通过非法方式取得被害人的虚拟货币密匙,从而窃得虚拟货币的,盗窃行为侵害的是被害人对虚拟货币的合法财产权,被害人并无危害国家金融秩序等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在此情形下,应当判决被告人承担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义务。

对于被告人尚未转移的虚拟货币,应当责令返还给被害人;对于已经转移的虚拟货币,可以按照被告人销赃价、被害人购买价或被害人的前手购买价、参照被告人或被害人近期同类虚拟货币交易价等,认定犯罪数额并责令退赔被害人;对于无法查明销赃价、购买价等的,鉴于我国已经取消境内各种形式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故缺乏相应的市场参考价格,即无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由相关政府价格认定部门作出价格认定,相关虚拟货币的价格不计入犯罪数额,但犯罪行为应予以认定。

(二)被害人有交易行为的。

对于被告人是利用被害人的交易行为而实施的诈骗、抢劫、抢夺、盗窃等涉虚拟货币犯罪行为,因被害人系在实施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过程中,致其合法财物被侵害,被害人亦具有过错。刑事判决在确定被告人的退赔责任时,应当注意与民事裁判保持一致。

对于具有多次虚拟货币交易、无法说明虚拟货币合法来源、有证据证明系为了实施违法犯罪而交易虚拟货币等情形的,可判令追缴被告人的全部违法所得并予以没收,不再责令退赔被害人;不具有前述情形的,应结合被害人的民事过错程度,判令被告人部分或者全部退赔被害人,其中判令部分退赔被害人的,其余部分应当责令向被告人追缴并予以没收。

缴获的虚拟货币,可以通过特别途径,在国际市场合法售卖,取得款项上交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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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人民法院报

编 | Black   审 | 林蛋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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